在第21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4月22日下午,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江蘇法院2020年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并發布十大典型案例及適用懲罰性賠償案例。

在過去的一年,江蘇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和省法院黨組的決策部署,強化“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緊緊圍繞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大局、持續推進最嚴格保護工作、突出加大懲罰力度和提高保護效能的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為加快推進江蘇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主要工作舉措有:

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切實擔負推動創新發展職責使命

2020年,江蘇法院受理與審結的知識產權案件數量均大幅上升,共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4869件,同比上升達22.88%,其中民事案件23965件,刑事案件834件,行政案件70件;審結20859件,同比上升達17.81%,其中民事案件20149件,刑事案件654件,行政案件56件。案件呈現如下特點:

1.從案件類型來看,涉著作權和商標權糾紛穩居前列。在新收的19087件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涉著作權糾紛7539件,占39.5%,同比上升4.75%;涉商標權糾紛7452件,占39.04%,同比上升57.18%。上述兩類案件約占一審民事案件的80%。

2.從地區分布來看,案件仍然集中于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南京、蘇州兩地新收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占全省法院的50.59%。

3.從涉及領域來看,涉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知名品牌案件增多。技術類案件雖主要為計算機軟件和專利糾紛,但涉及生物醫藥、光伏、高風能發電、集成電路、光刻機、高端裝備制造、物聯網、大數據、新材料、建模仿真應用軟件等高新技術的案件日益增多。同時,中外知名品牌如“無印良品”“supreme”“New Balance”“抖音”等,在商標及不正當競爭類糾紛中不斷出現。

4.商業特許經營糾紛繼續保持較高增長態勢。近年來,越來越多經營者通過商業特許經營、開設加盟門店等方式開拓市場,相應糾紛數量激增。2020年,新收一審商業特許經營合同糾紛1440件,同比增長46.2%,連續三年保持較高增長態勢。

5.刑事案件持續增多。近年來,隨著刑事保護力度不斷加大,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數量持續增長。2020年,新收一審刑事案件數由2017年的328件上升至2020年的650件,年均增長25.6%。其中,涉商標權刑事案件超600件,同比上升13.2%;涉著作權刑事案件共41件,同比上升127.8%。

審理中,江蘇法院堅持激勵創新、守正創新、發展產業的價值導向,多起案件被評為全國典型案例。2020年,共有11件案例入選最高法院公報案例、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植物新品種保護、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等;1篇文書入選全國百篇優秀裁判文書,12篇文書在全國知識產權優秀裁判文書評選中獲獎,特等獎及一等獎數居全國第一。本次發布的十大典型案例,較好地體現了上述價值導向,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是堅持激勵創新的價值導向。在華為公司與康文森公司專利糾紛案中,南京知識產權法庭首次判決確定我國企業使用外國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率,為最高法院最終促成雙方全球和解打下良好基礎,該案入選最高法院發布的2020年十件技術類典型案例。在海默集團與洋湃公司專利權屬糾紛系列案的判決中,通過界定專利法中“本職工作”范圍,有效平衡了研發人員與企業在創新活動中的利益關系,實現對發明人和企業創新的雙向激勵。

二是堅持守正創新的價值導向。加大對故意侵權、惡意搶注、惡意訴訟等不誠信行為的打擊力度,凈化創新環境。在上海邀玩公司等訴張響兒、菏澤秋生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針對被告通過偽造原告公章和國家公文等手段欺騙網絡平臺故意實施侵權等情形,南京知識產權法庭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全額支持原告300萬元的賠償請求,并將被告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在涉“奔富”未注冊馳名商標案中,依法認定原告葡萄酒品牌“Penfolds”對應的中文譯名“奔富”為未注冊馳名商標,該案被評為“2019-2020年度知識產權保護十佳案例”。審結愛奇藝公司與飛流網絡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明確網絡“刷量”行為的實質是數據虛增流量,構成不正當競爭,對于懲罰和遏制“刷量”等黑灰產,凈化網絡環境和信息生態具有積極意義。

三是堅持發展產業的價值導向。在蘇州微影公司訴源卓公司涉“光刻機”專利權權屬、專利申請權權屬系列案中,原被告雙方均系國家重點發展的“數字經濟”領域優秀企業,訴爭專利涉及集成電路制造業中的激光直接成像技術,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妥善處理涉及創新人才流動引發的成果權屬,并在二審中積極配合最高法院促成雙方達成和解,促進其規范管理,推動集成電路數字產業健康發展。在玄霆公司訴吉乾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中,依法認定被控侵權游戲與涉案網絡小說構成實質性相似,對于引導網絡文學、手機游戲及其結合的互聯網新興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緊緊圍繞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增強服務大局的針對性實效性

一是圍繞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出臺司法政策。南京、揚州中院分別制定促進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水平提升、服務新興科創名城建設的具體措施;蘇州、泰州中院分別出臺服務保障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蘇州片區建設發展、促進開放型創新型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等。

二是圍繞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開展地區協作。承辦最高法院召開的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科技創新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座談會,與上海、浙江、安徽高院和知識產權局簽署《關于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科技創新知識產權保護備忘錄》,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發展會商機制等五大機制。

三是圍繞助推國家核心技術攻關組織調查研究。江蘇高院聯合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開展涉外技術類案件調研,并形成《關于涉外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中涉“卡脖子”技術的報告》,報送省委,該報告獲吳政隆省長等批示肯定。省法院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紀要》,就加強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提出15項措施。

四是圍繞推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創新舉措。參與制定并認真貫徹省法院《為推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快審快結涉疫情刑事案件11件,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3M”口罩等犯罪行為。與省文化廳共同就KTV行業受疫情影響情況開展專項調研,助力行業恢復經營。無錫中院制定《<服務疫情防控促進經濟發展>法律知識問題解答42問》,積極回應科技創新企業的司法需求。

五是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開展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以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為平臺,向社會征集傳統文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論文78篇,《人民法院報》頭版頭條以《江蘇法院讓非物質文化煥發時代活力》為題刊發專題報道。最高法院周強院長對《人民日報》刊載的《江蘇蘇州法院——嚴格司法保護、激發創新動力》一文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蘇州法院通過裁判促進蘇繡等傳統產業創新性發展的工作經驗。

三、持續推進最嚴格保護工作,不斷加大司法懲罰力度

一是繼續強化最嚴格保護理念。召開江蘇法院落實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推進會,總結最嚴格保護理念的落實情況,就完善臨時救濟措施、損害賠償、刑事懲罰等機制提出明確要求。省法院知識產權庭等5家單位以及4名法官被國家版權局評為2019年查處侵權盜版重大案件有功單位和個人。

    二是積極適用懲罰性賠償。建立適用懲罰性賠償案件一案一報機制,規范和明確適用標準。2020年,江蘇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判決案件50余件,最高判賠4000萬元。在涉“新百倫”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省法院通過適用懲罰性賠償,全額支持新百倫公司1000萬元高額賠償的訴訟請求。

三是不斷加大判賠額的支持力度。2020年判決賠償數額在50-100萬元的有64件,100-300萬元的59件,300-500萬元的18件,500-1000萬元7件,1000萬元以上9件。其中,判決賠償300萬元以上的案件數較2019年增加12件。在聯慧公司訴上海環境研究院等侵害發明專利權案中,省法院在當時專利法尚未規定懲罰性賠償制度情形下,對情節嚴重的故意侵害專利權行為,按照法定賠償最高限額100萬元確定賠償額,并全額支持權利人12萬余元律師費請求。

四是充分發揮刑罰威懾作用。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知識產權犯罪的打擊力度,對食品、藥品等涉民生領域犯罪的主犯慎用緩刑并適用從業禁止令,泰州中院在11件刑事案件中對18名被告人適用從業禁止令。加強罰金刑適用,淮安中院對87名被告人共判處罰金8085萬余元。揚州法院審結公安部等掛牌督辦的“2·15”影院“幽靈機”盜錄《流浪地球》等數百部春節檔電影的特大盜版集團案,嚴厲打擊了分工負責、鏈條式、專業性、產業化制售盜版電影犯罪行為,就高判處四名主犯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300萬余元,央視新聞等多家媒體予以報道。該案入選國家版權局“2020年中國版權十件大事”。審結的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掛牌督辦、“童話大王”鄭淵潔實名舉報的特大制作、銷售盜版圖書案,被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評為“2020年度十大版權熱點案件”。宣判后,相關詞條迅速登上新浪微博熱搜榜,閱讀量達1.4億人次。

四、不斷完善保護機制,有效提升司法保護效能

一是強化司法能力提升。修訂完成《侵害商標民事糾紛案件審理指南(修訂版)》《侵犯商業秘密民事糾紛案件審理指南(修訂版)》。在最高法院開展的第二屆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優秀調研成果評選中,江蘇法院獲獎總數位列第一。

二是完善便捷高效的訴訟機制。創新裁判方式方法,通過示范判決、中間判決、速調速裁等方式,提高審判效率。積極推進繁簡分流改革,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出臺《關于知識產權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積極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和簡易程序,探索開展要素式審判和文書制作,二審知識產權案件適用獨任制審結的占57.98%,平均審理周期65.23天,縮短17.17天。同時,積極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大力推行在線審判。江蘇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網上立案3567件、網上開庭1091件、電子送達11569次。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利用信息化手段,三維展示證據。成立法律文書集中送達中心,構建集約化、一體化送達平臺,電子送達占比近70%,送達成功率超過85%。

三是健全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在續聘前期招錄的5名技術調查官基礎上,增招1名技術調查官,該院技術調查官使用機制獲“江蘇省法治建設創新獎”一等獎。蘇州知識產權法庭積極探索技術調查官“一官二員”新機制,技術調查官同時擔任“特邀調解員”和“人民陪審員”,出臺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與中國專利審查協作江蘇中心、中移(蘇州)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等合作,充實專家智庫,并與無錫、常州、南通中院共享專家資源。技術調查官“蘇州模式”在全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上交流。

四是優化中基層法院管轄布局。2020年,新增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法院等4家基層法院,今年又新增蘇州相城區人民法院等5家基層法院管轄非技術類一審知識產權案件。目前全省共有43家基層法院具有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數量位列全國第一。同時,向最高法院申請調整外觀設計專利案件及300萬元以上非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法院。進一步優化技術類案件管轄機制,明確省法院提級管轄一審技術類案件標準。

    五是完善多元解紛機制。加強與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仲裁委、行業協會、有關調解組織的協調聯絡、建立機制,推動全省法院將涉卡拉OK、醫藥、圖片及部分商業維權類案件交由江蘇版權調解中心、娛樂業協會及其他組織調解。2020年江蘇法院通過訴調對接方式化解知識產權糾紛2701件。泰州中院充分發揮“全國自強模范”“全國模范法官”王小莉的典型示范作用,聯合市場監管局、司法局建立“王小莉工作室”。徐州中院聯合市仲裁委,宿遷、徐州、鹽城、鎮江中院等聯合市場監管局制定意見,開展訴源治理。

五、著力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擴大司法保護社會影響力

一是認真接受人大審議。完成接受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審議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的各項工作,經測評,落實審議反饋意見的報告獲100%滿意度。二是強化提升企業知識產權意識與能力。省法院與省工商聯、知識產權局、商務廳等建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常態聯系機制,通過其平臺向企業發送典型案例、規范性意見等36篇。開展常態化走訪高新科技企業活動。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構建“蘇知傾聽熱線”法企對接平臺,泰州中院聯合市臺辦開展“法律服務臺企行”專項行動等,回應企業需求。三是適度延伸職能推動行業發展。省法院與省版權局共同推動吳江絲綢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保護優秀案例示范點,無錫中院針對惠山泥人、宜興陶瓷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陽山水蜜桃地理標志保護等問題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業協會等發送司法建議。四是講好知識產權保護故事。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講好精彩故事,引導公眾尊重知識、尊重創造。受知識產權局、行業協會、律師協會邀請,省法院組織法官對行政執法機關、知識產權代理人開展知識產權法律和典型案例宣講28期。繼續維護并運營好官方微信公眾號“江蘇知產視野”,及時向社會傳遞司法保護最新資訊和典型案例。通過新聞發布、借助微抖音、Vlog等新媒體平臺,集中開展“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系列宣傳活動,邀請代表委員點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連續十二年向社會發布《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藍皮書》《江蘇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及十大典型案例,首次同步發布藍皮書及年度報告英文版。

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江蘇法院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講話精神,自覺站在“兩個大局”的高度,深刻認識和把握“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2035年遠景目標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的新要求,自覺把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置于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中謀劃思考,持續全面推進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附:本次發布案例的主要情況

本次共發布江蘇法院2020年審結的10件典型案例(民事8件,刑事2件),以及近兩年審結的5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案例。10件案例主要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

著作權案例。案例1:玄霆公司訴吉乾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涉及將他人文字作品改編成游戲作品的侵權認定,入選2020年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專利權案例。案例2:華為公司與康文森公司專利不侵權案,系中國法院首例判決確認使用外國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率案,入選2020年中國法院10大技術類案件,在國際上產生較大影響。案例3:聯慧公司與上海環境工程設計研究所等專利侵權糾紛案,涉及在侵權行為發生時專利法尚未規定懲罰性賠償制度,法院根據侵權情節,考慮懲罰性因素,按法定賠償最高限額100萬元確定賠償額。案例4:涉洋湃公司專利權屬糾紛案,涉及職務發明認定,通過判決有效平衡研發人員與企業間利益,激勵發明人的創新熱情。

    商標權案例。案例5:涉奔富未注冊馳名商標案,系我省首例司法保護未注冊馳名商標案,制止被告惡意搶注與使用行為,入選2020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保護50件典型案例。案例6:涉“新百倫”商標侵權案,法院在審理中對拒不履行臨時禁令的侵權人處以法定最高限額100萬元的罰款,同時判決認定侵權成立,并適用懲罰性賠償確定1000萬元賠償額。

不正當競爭案例。案例7:上海邀玩公司與張響兒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案,針對被告采取偽造國家公文等方式欺騙網絡平臺通過審核,并使用原告知名商業標識等情節嚴重的故意侵權行為,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確定300萬元賠償額,并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社會效果較好。案例8:愛奇藝公司網絡視頻流量被“刷量”不正當競爭案,涉及當前重點打擊的“刷量”黑灰產網絡服務行為,判決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

刑事案例。兩件案例均入選2020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保護50件典型案例。案例9:馬某某等侵犯著作權罪案,系國家部委重點督辦案件,通過判決嚴厲打擊影院“幽靈機”盜錄《流浪地球》等春節檔熱播電影的違法犯罪行為,入選國家版權局“2020年十件大事”。案例10:銷售假冒3M口罩的涉疫情犯罪案件,與公眾健康密切相關,涉案金額大,并存在單位犯罪,法院快審快結并嚴懲犯罪行為,社會效果好。

適用懲罰性賠償案例。依照《商標法》等知識產權單行法,對情節嚴重的故意侵權行為,處以一定倍數的懲罰性賠償,有效遏制侵權再發生。其中涉侵害“小米”馳名商標案入選2021年最高法院公布的適用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