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宋樓法庭針對轄區山區農村人口眾多,積極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送法下鄉活動。  

一是堅持進村鎮開展巡回審判。在鎮、村設立巡回辦案點,定期到辦案點開展巡回審理。對巡回審判的案件提前將開庭公告在當地村鎮張貼,組織村鎮干部和群眾旁聽案件審理,擴大受教育范圍。

二是加強對農村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通過開展專題講座、邀請旁聽庭審、開展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向他們傳授調解方法、法律知識等,促進人民調解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三是讓村干部及村民參與案件的調解。在案件的調解過程中通過講清法理、言明道理、融通情理,擴大宣傳,讓更多的群眾增強法律意識。  

四是深入農村開展法律宣傳活動。通過開展法律咨詢,耐心傾聽農民們的呼聲,宣講法律知識,引導和幫助農民依法維權。另外,還發放訴訟風險提示書、執行案件風險提示書等宣傳材料,加大普法宣傳力度。

五是到農村中小學校開展法制教育活動。選派優秀審判人員擔任學校指導員,定期深入到農村中小學上法制課,進一步提高學生遵紀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