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口法院召開深化審判執行運行機制改革動員部署會,對京口法院繼續深化審判執行運行機制改革進行了動員部署,要認真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加強主審法官責任制建設;優化審判團隊建設;實行院領導駐庭辦公制度;推進執行工作警務化改革和執行分段實施改革。

  此外,為保障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的順利開展,京口法院還特地召開審委會,對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的四項配套實施意見進行了討論。四項實施意見分別為--《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關于規范收、分案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關于財產保全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關于規范“卷宗同步數字化”的規定(試行)》、《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審判長、主審法官權責清單(試行)》。

  參會人員集合本庭室實際工作各抒己見,對四項實施意見進行完善。最后,審委會一致通過了四項實施意見,并將在全院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