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美國最高法院風云》是一本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書,它敘述了從1980年至2007年之間,在墮胎、同性戀、政教關系等議問題上最高法院內部觀點交鋒與立場變化的歷史。這本書文字通俗,內容精彩,并無法律專業著述的枯燥乏味,但其價值并不在學術專著之下。從這本書中,我們可以讀到很多,有自由、有妥協、有堅持、有政治化,對我而言,感觸最深的就是勇氣。

  美國聯邦最高院的判決是按人數多少來投票決定的,多數派的意見是最終判決意見,少數派意見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會得到表達,有時,隨著時間的推移,少數派意見會成為主流意見,之前的判決會被推翻。它告訴我們:存在不同的聲音是合理而且必須的,當下的處理結果常常是妥協的結果,即便如此確立最高院判決的權威也是必須的;而當時代變遷使得原價值觀不合時宜時,同樣需要勇敢地加以更改。但無論是妥協還是更改,都是對法官價值觀的表達和堅持。

  美國聯邦法院的主要職責是解釋憲法。要將誕生于200多年前的憲法一直適用至今,這其實是一件很神奇的事。要知道,我國1949年新中國成立至今才60余年都已經先后通過了四部憲法了,美國憲法才只有幾條修正案,主體還是1787年通過的那些。而且,這兩百年是世界風云變幻、觀念日新月異的兩百年,經歷獨立戰爭、奴隸制、一戰二戰、冷戰到如今,世界、美國和普通人的生活都有巨大的變化,而200多年前的人所寫的東西要如何妥善地解釋現代社會?這一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就是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來完成的。這需要擴張解釋,需要創新,需要對現實社會的理解和妥協,更需要堅守信念和不憚認錯的勇氣。

  舉例而言,二戰前,很多美國公立學校要求孩子要向國旗宣誓致敬,在有宗教團體認為這有違他們的信仰時,最高法院多數法官的意見是“向國旗致敬是當事人不能推卸的政治責任”。只有一票反對,他說“誘導他們自動表達忠誠是一回事,強制他們表達忠誠又是另一回事。對公眾自由的保證,實際上是對人們心智和心靈自由的保證,對合理地表達這種自由的機會的保證”。1943年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之前的判決,判決學校不能強行要求學生向國旗宣誓。判決寫著“無論是在政治、民族主義、宗教,還是其他輿論上,任何官員,不論其職位高低,都無權決定什么是正確的,也無權用言詞或行為來強迫公民來表達他們的信念”。

  無須闡釋,只要我們閱讀這樣的文字就會有感動和敬意油然而生,有時甚至會讓我熱淚盈眶。在我們已經習慣于接受被“告知正確”、“應當熱愛”多年之后,這樣的文字已經超越了法律,直指我們的心靈,蕩滌我們的價值觀,讓我們能跳出我們日常繁重而瑣碎的案件包圍,跳出自己是一個法律工廠操作工的感覺,更好地想想自己是為什么做法官,想做一個什么樣的法官,希望自己的執法工作給這個世界帶來什么樣的影響。也許,那樣振聾發聵影響至深的論斷離我們基層法院的工作太遠,但哪怕一點點的改變也是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