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座談會上,連云港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我市連云區法院被團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國家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會議由省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玉生主持召開,我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高旭明和少年及家事案件審判庭相關人員參會。

  一直以來,在省高院的科學指導下、市中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我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審判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我市法院從1988年底開始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理,1988年在全國率先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指定管轄、集中審理,拓展了未成年人案件審判思路,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并得到最高院的肯定。2007年我市7家基層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實現獨立建制。2008年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編制獲批,2011年實現獨立設置。案件審理由過去單一審理少年刑事案件向少年及家事案件綜合審理邁進。2009年至2014年底,全市法院審理涉少刑事案件2240件,審理涉少民事案件4549件。全市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先后得到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以及社會各界的好評。市中院和6個基層法院均被評為省級以上優秀“青少年維權崗”。2014年,在原新浦、海州法院的基礎上,我市連云區法院被評為國家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被表彰為“全國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