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1年1月21日在常州市新北區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院長  吳建國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新北區人民法院向大會作工作報告,請予審議。

  2010年工作回顧

  2010年,我院在區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協關心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以貫徹落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工作主題,踐行能動司法;以深入推進“五型法院”創建為平臺,推動“三項重點工作”;以不斷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為抓手,實現法院各項工作的新發展。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6283件,結案6274件,結收案比99.86%,結案標的額為8.03億元,審判人員人均結案數為133.49件。公正、高效履行法定職責,無違法審判案件。為全區經濟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強化能動意識,傾力服務區域發展大局

  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司法審判工作中把握“三個重點”,即保障全區“五十項重點工程(工作)”,服務區域重點企業,辦好重點案件。

  (一)出臺工作意見,明確司法服務目標

  年初制訂《為全區五十項重點工程 (工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健全服務組織機構,強化與重點工程(工作)的日常聯系。通過定期走訪,掌握具體需求,幫助解決涉法問題。如圍繞“高鐵場站”建設,派駐巡回法官,在訴前成功化解涉拆遷糾紛60多起;圍繞“萬頃良田”項目引發的涉府信息公開行政爭議,提前抽調業務骨干配合有關方面進行釋法息訴工作,為防止矛盾激化提供司法服務。全年22名法官與32家重點企業掛鉤聯系,進行法律指導達70多次,向企業作出司法建議共計24條。

  (二)密切聯系企業,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以審判執行職能為抓手,積極參與區委政法委開展的“嚴打整治、攜手護企”專項活動。對侵害企業利益的刑事案件依法從重從快審結。對侵害企業利益重點執行案件突擊執行,排查出的10件重點執行案件及時執行到位。抽調業務骨干組成普法宣講團,圍繞“防范合同詐騙”、“商標保護”、“規范用工制度”等內容,對興昌盛合金、常州天馬集團、舜龍重工等多家企業進行法律講座。針對企業司法需求,上門解決法律難題,為振華重工、中華恐龍園等數十家重點企業解決法律難題。為重點企業開展講座10余場,跟蹤服務80多次,召集案件多發行業企業家座談會5場。

  (三)發揮司法職能,打造司法服務品牌

  始終將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作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著力打造“三大司法服務品牌”。一是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打造“企業司法環境我最優”。圍繞涉企案件,配套建立“形勢分析研判”、“矛盾排查預警”、“糾紛快審快執”三大服務機制。加強前瞻性研究,及時應對企業發展形勢變化,做到第一時間介入涉企矛盾,力求將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力爭涉重點企業的糾紛在訴訟前得到解決。全年受理涉企經濟案件僅為605件,同比下降20.81%。二是促進創新型園區建設,打造“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我最優”。我院及時出臺《關于為建設國家級創新型科技園區提供優質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及具體實施細則,并與區檢察院、公安分局聯合制訂《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若干意見》,全面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的保護力度。建立了以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為主體的企業數據庫。在天合光能產業園、常州長江貿易中心和江南五金機電城又增設3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聯系點,保護知識產權專門聯系點累計達到6個。我院獨創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二三五”模式受到最高院肯定,并在最高院召開的專題會議上進行大會交流發言。三是促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打造“訴訟服務我最優”。去年,我院訴訟服務中心被省高院作為“新北樣本”在全省法院推廣的基礎上,進一步對訴訟服務中心的服務措施和項目進行提檔升級,增配了司法宣傳電子顯示屏、電話語音案件查詢系統、網上案件查詢系統、當事人幼兒暫托處等服務設施,使服務項目從25項增加到30項,更好地方便人民群眾訴訟,并在孟河法庭設立了全市首家人民法庭“訴訟服務站”,實現了訴訟服務工作的新跨越。

  二、強化為民意識,切實狠抓涉訴矛盾化解

  緊緊抓住訴前、訴中、訴后三個環節,全力做好涉訴矛盾化解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一)健全訴調對接機制,訴前化解社會矛盾

  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構建多層次調解工作格局。一是完善提前介入調處機制。對涉及重點企業的重大矛盾糾紛提前介入,避免矛盾激化擴大。二是完善人民調解指導工作。我院通過人民調解工作室化解矛盾糾紛985件,巡回法官指導社會矛盾調處中心調處矛盾380起,并以個案指導或專門講座的方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460人次。三是完善矛盾協同調處機制。充分依靠黨委領導及各方力量,共同做當事人的工作,合力化解涉訴矛盾糾紛,通過與區工會、司法局、婦聯、檢察院、公安、交警等部門的溝通協作,訴前化解分流各類矛盾糾紛共計1789件,占整個民商事收案數的46.3%。

  (二)健全審執工作運行機制,訴中解決矛盾紛爭

  一是依法懲治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對重點違法犯罪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堅決依法懲處有組織犯罪、涉黑涉惡犯罪等嚴重暴力犯罪及搶劫、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注重懲防并重,根據案件審理中呈現的違法犯罪新動向,及時為上級法院決策提供情況反映。全年共審結刑事案件528件,同比增長了34%,結收案比為100%。二是平息民事糾紛,打造和諧法治環境。積極推行專業化審理模式,成效顯著。全年共審結民商事案件3985件,同比增長了3.1%,結收案比為100.05%。民商事案件的速裁結案率為57.5%。調解撤訴率為58.26%,同比增長6.34%。其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勞動爭議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調撤率分別達到89%和72%,自動履行率達97%。上訴發改率從上年度的0.87%下降至0.64%。三是化解行政爭議,努力促進依法行政。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大力支持和促進依法行政。去年我院通過審理一起工傷認定糾紛案件,及時發出司法建議,促使常州市政府制定出臺《關于全面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意見》,為全市范圍內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提供了及時的保障。全年審結行政訴訟案件101件,同比增長了9.78%,結收案比為100%。訴前化解各類行政爭議60多起,促進官民和諧。四是加大執行力度,保障群眾權益實現。切實狠抓執行工作,全年執行收案1607件,同比減少10.87%,執結案件1603件,執行結收案比99.75%,執行到位率為85.83%。同時,積極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執結執行積案178件,圓滿完成年初預定的清案任務。

  (三)健全信訪案件集中化解機制,加大清理工作力度

  深入開展重點涉訴信訪案件的集中處理工作。進一步嚴格落實“四定一包”制度,抓住訴前預防、訴中調處、訴后疏導三個環節,全力做好維穩工作。進一步完善信訪接待、判后答疑等化解矛盾功能,積極推行訴訟引導、風險告知制度,努力倡導和諧司法。積極依靠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協同各方力量,形成化解合力,努力做到問題解決到位,瑕疵彌補到位,困難救助到位,疑問釋明到位,纏訪穩控到位,違法處理到位。在省高院組織開展的化解涉訴信訪案件專項清理活動中,我院49件重點涉訴上訪案件全部結案,省高院另行交辦的13件重點涉訴信訪案件也已全部息訴,息訴率均達100%。

  (四)健全“立審執”協調配合機制,全力化解執行難題

  為全力化解“執行難”,我院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協調配合的實施意見》,以部門協作出合力,齊抓共管出效果為指導思想,結合部門特點,分別細化要求,努力打通法院內部立案、審理、執行三權分設架構隔閡,將“案結事了”的意識貫穿到審判職能的各個環節,努力確保法定權益兌現。“立審執一體化”機制建立運作以來成效顯著,實現了“三減一升”:即通過立案環節“訴訟分流”,審理環節壓力減小;通過立案審理環節“執行催告”,執行收案減少;通過“立審執協調配合機制”在孟河法庭的試點,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趨于減緩;通過“審判兼顧執行”,調解撤訴結案率明顯上升。

  三、強化責任意識,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

  著力構建“和諧共建+巡回審理+協調聯動”三位一體的“新北法院模式”,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充分體現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獨特優勢。

  (一)全面推進和諧共建活動

  全力推動“法院、企業、社區(村)一體化的和諧共建機制”,先后與轄區內的9個鎮(街道)、6個社區、10家重點企業簽訂了“和諧共建”協議書,通過巡回審理、訴調對接等12項舉措,使和諧共建工作向縱深發展。將羅溪鎮同心同德社區作為創建“無訟社區”的試點,以“一般矛盾不出社區,重大矛盾不出鎮”為目標,定期組織法官到社區調處糾紛、提供司法服務、指導人民調解。“無訟社區”創建以來,法院與同心同德社區先后召開了2次聯席會議,開展大型法制宣傳4次,訴前化解矛盾糾紛50余起。全年訴至法院案件僅為3件,“無訟社區”每萬人民商事案件平均發案數為2件,遠低于我區2010年度每萬人146件的平均發案數。

  (二)廣泛開展特色巡回審判

  積極開展“審務進社區、調解入鄉鎮”活動,近年來已先后在全區9個鎮(街道)及有關行業園區、專業市場和行政機關設立了23個巡回審理點,全年共巡回審理811次,實現了巡回審理的全覆蓋。為全力做好省運會的安保工作,去年7月初即在省運會組委會所在地設立了專門巡回法庭,建立了涉省運會案件綠色通道。針對勞動爭議案件易發的情況,去年上半年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司法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建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聯動調解機制的意見》,并于6月在新北區勞動力市場設立了勞動爭議巡回法庭,構建勞動爭議“行政調解、專業仲裁、訴訟裁判+人民調解、企業參與調解”的“疊加式”的化解勞動爭議新模式。

  (三)深入推進司法改革工作

  根據上級要求和現實發展需要,著力尋找“推進三項重點工作”與“司法改革工作”的結合點。繼續深入推進創新創優項目化管理制度,年初對17個創新創優項目進行了審核立項,由項目組責任人與院長簽訂創新創優項目雙向承諾書,由司法改革辦公室具體負責創新創優項目進度的督促、考評工作。其中《創建勞動爭議“疊加式調解”新機制》、《在全省首創涉訴行政爭議綜合調處機制》、《建立法院與公安查扣查封車輛及網上追逃執行聯動機制》等8項創新機制已成功建立并有效運作。《在全省首創涉訴行政爭議綜合調處機制》已被市委政法委評選為2010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創新創優一等獎”。

  四、強化公信意識,努力推進公正廉潔執法

  切實落實有效措施,努力打造以“開展主題活動為推手、構建廉潔司法機制為重點、推進文化建設為載體、加強外部監督為保證”的“四位一體”的“公正廉潔司法工程”。

  (一)著力在增強主題實踐活動效果上下功夫

  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和社會需求,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和“公正廉潔執法”主題教育活動,確保兩項活動取得實效。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制訂主題活動的方案、明確實施主體、責任要求、成果檢驗方式等,把嚴格責任制貫穿始終,推動主題教育與實踐活動深入持久開展。二是不斷提高認識。不斷提高廣大干警對開展主題教育與實踐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把做出新的業績作為評判兩項活動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標準,努力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三是展示活動成果。通過開設區法院手機報、開展演講比賽、評選“十佳法官”、創設法治文化長廊、走進政風熱線演播室等形式,展示審判執行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效。

  (二)著力在構建廉潔司法機制上下功夫

  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是實現公正廉潔司法的堅強保證。我們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堅持不懈地推進:一是堅持不懈地加強反腐倡廉教育。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紀律處分條例》等文件精神,嚴格對黨員和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切實做到教育在先、預防在前。二是深入開展選樹先進典型活動。以開展向陳燕萍同志學習活動為契機,成功舉辦本院首屆“十佳法官”、“十優干警”評選活動,深入開展“公正廉潔司法示范庭”爭創活動,以身邊先進典型為引領,形成創優爭先良好氛圍。去年,我院被省高院評為全省優秀法院,共有12個集體、18名個人分別受到省、市、區級表彰。三是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長效機制。認真貫徹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規定,把反腐倡廉工作貫穿于干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的全過程,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三)著力在推動法院文化建設上下功夫

  牢固樹立“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推動法院文化建設不斷取得新發展,干警素質不斷得到新提升。一是加強學習調研。積極推進以“制度建設、教育培訓、載體創新、成果運用”四大平臺為主體的學習型法院創建工作,通過集中學習、專家講座、現場調查、與南師大法學院開展調研課題對接攻關、成立青年法官研究會等多種活動,著重加強司法服務能力和群眾工作能力,全面提升法院司法服務軟實力。去年共有431篇調研、宣傳文章在各級報刊發表。二是打造文化環境。因地制宜建成集“法律名人”、“廉政格言”、“法律典故”、“本院風采”為一體的“法治長廊”,利用審判區域、辦公場所進行法院文化、廉政文化宣傳,倡導尚法厚德、文明司法。三是營造和諧氛圍。通過開展拓展訓練、生日聯歡、文體比賽等多種方式豐富干警生活,緩解工作壓力,增強團隊活力。去年10月,我院被省高院授予首批“全省基層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稱號。

  (四)著力在加強外部監督上下功夫

  為了更好的踐行司法為民的承諾,我院積極開展“陽光司法”系列活動。一是推進審務公開。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社會各界監督。通過向全體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寄送征求意見函,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并召開專題會議逐條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同時,通過工作情況通報、法院手機報、《高新法苑》院刊等多種媒介,及時全面地向代表、委員通報審判工作動態及法院的其他重大活動。二是加強審判公開。全年9次分別邀請部分全國、省、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干部、企業代表旁聽庭審,廣泛接受監督建議。三是開展“法院開放日”活動。每季度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選區選民及社會各界人士參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工作室、法治長廊、審判法庭以及院史陳列室等,展示工作成果,接受批評監督。

  一年來,法院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各位代表、委員的關心與幫助,在此,我代表區法院全體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與黨和人民的要求相比,法院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面臨社會整體法治意識不強、新舊矛盾交織易激化等司法難題,法官宣傳法律、司法風險預警等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面臨受理案件數高位攀升、人少案多矛盾突出、新類型案件趨增等審判壓力,法官平衡社會利益能力、儲備新知識能力等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增強;三是面臨司法改革任務繁重、公眾對規范司法要求日增、司法保障機制相對滯后等挑戰,司法規范化和法院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所有這些,我們將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實加以改進。

  回顧一年的工作,我們主要有三點體會:一是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把握正確的司法方向。只有始終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及時向黨委匯報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工作成效,才能緊緊依靠黨的領導,爭取各方支持,解決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二是只有服務區域發展大局,才能實現司法審判的自身價值。司法工作絕不能就案辦案,必須依法服務大局,切實保障民生,才能不斷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及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三是只有加強法院文化建設,才能保證法院工作科學發展。加強法院文化建設是提升法院隊伍素質的有效抓手,也是堅持能動司法的必然要求,更是促進法院各項工作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

  2011年主要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是“十二五”規劃的起步之年。區法院工作的總體思路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認真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大力加強自身建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鞏固擴大已有成果,完善多方聯動機制,奮力開創法院工作新局面,為我區“十二五”規劃起好步、開好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融入大局,進一步提高司法服務水平

  積極應對創新型城區建設的司法新需求,有針對性地出臺司法服務舉措,為區域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圍繞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進一步深化“二三五”延伸服務模式,遏制知識產權案件增長勢頭,為經濟轉型、產業升級提供司法保障。圍繞生態城區建設,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在積極發揮環保巡回法庭作用的同時,積極探索環保公益訴訟機制。圍繞北部新城和萬項良田建設,積極發揮民事訴前調解、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良性互動機制作用,強化拆遷案件訴前調處職能,依法有效推進城市建設。圍繞關注民生,積極、慎重處理好涉及民生、特別是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糾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整合資源,進一步提升矛盾化解效能

  正確應對社會轉型時期矛盾糾紛劇增的形勢,積極整合各種資源,促進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效能的提升,積極營造穩定和諧的區域發展環境。積極發揮巡回法官作用,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訴前化解機制;積極發揮訴調對接作用,進一步增強訴調對接的化解功效;積極發揮速裁作用,進一步提升均衡結案成效;積極發揮立審執一體化作用,進一步提升執行工作質效;積極發揮源頭治理作用,進一步實現涉訴信訪逐步減少。

  三、創新思路,進一步深化社會管理創新

  深入開展“和諧共建”活動,推動社會管理創新活動不斷深入發展。在健全多元矛盾糾紛解決機制上創新思路,通過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及社會各方的參與尋求新突破;在“和諧共建”成果的擴大上創新思路,總結成功經驗,創出品牌;在農村地區和諧司法上創新思路,深入基層宣傳法律知識,努力探索一條依靠群眾、各方配合化解執行難題的新途徑;在探索參與綜合治理上創新思路,以擴大刑事審判領域“嚴打整治、攜手護企”及民事審判、司法執行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成果為重點,在各業務部門開展 “參與綜合治理司法大建議活動”,進一步提高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參與度和有效性。

  四、推進改革,進一步滿足群眾司法需求

  根據上級法院要求與人民群眾需求,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彰顯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鞏固擴大訴訟服務中心成果,彰顯“便利、有效、低成本”的社會主義司法本質;鞏固擴大人民法庭工作成果,研究依靠群眾、宣傳教育群眾提高司法權威與效能的對策與措施,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鞏固擴大審判管理工作成果,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在完善考核、獎懲、評先的激勵機制上下功夫;鞏固擴大司法改革工作成果,扎實推進司法改革,讓人民群眾認同并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效。

  五、提升素質,進一步打造一流法官隊伍

  圍繞公正廉潔司法要求,扎實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實踐活動,著力建設一支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高素質的法官隊伍。以“好班子”建設為根本,切實提高領導班子成員整體工作水平;以創建“五型法院”為目標,細化創建措施,提升各部門工作整體水平;加強廉政建設,突出“重點問題、重點環節、重點人員”開展工作,樹立公正廉潔司法新形象;以“創先爭優”活動為抓手,扎實開展“黨建帶隊建”活動,切實提高中層干部和全體黨員奮發有為、創新創優意識和能力;以“文化強院”為引領,繼續加強法院文化建設,促進法院各項工作水平的新提升。

  各位代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我們將在區委的正確領導下,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不動搖,進一步振奮精神、克難求進,精心謀劃、開拓奮進,為我區經濟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新北區法院工作報告有關用語解釋

  附件:

  新北區法院工作報告有關用語解釋

  1.創建“五型法院”:一是踐行能動司法,創建“服務型”法院,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二是打造和諧司法,創建“和諧型”法院,維護穩定、促進和諧;三是整合管理資源,創建“效能型”法院,改進作風、提升效能;四是營造法院文化,創建“學習型”法院,提升素質、廉潔自律;五是破解司法難題,創建“創新型”法院,開拓創新、科學發展。

  2.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根據中政委、上級法院要求,確定2010年及2011年法院系統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促進公正廉潔司法”這三項重點工作。

  3.結收案比:特定報告期內一審、再審結案總數與同期一審、再審新收案件總數之比。

  4.涉訴信訪工作“四定一包”工作制:對本省越級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訪人員所涉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轉辦后,省法院及各中級人民法院將這些案件“定時間、定人員、定領導、定責任、包案處理”的工作制度。

  5.執行催告:在當事人申請執行時,對調解的案件或者標的不大的判決案件,預先采用提醒履行的方式督促義務人履行,既方便當事人,又能及時兌現權利。

  6.巡回審理:指法官走出法院,深入矛盾糾紛發生地,巡回開展調查取證,司法調解、現場開庭、判后答疑等工作,以更好地查明事實,快速裁判,有利于服判息訴、案結事了,并起到“調處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7.和諧共建:是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一項重要舉措,指由法院和鄉鎮、社區、企業等結對共建,通過12項舉措,即“巡回審判、人民調解、訴調對接、選任人民陪審員、青少年維權、社區矯正、建立維護知識產權'綠色通道'、司法建議、法律指導、法制宣傳、開通法院信箱、設立法官接待日”,形成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合力。

  8.無訟社區:系我院在“和諧共建”活動中的創新之舉。“無訟社區”并非指該社區無訴訟案件發生,而是指通過巡回審判、人民調解、訴調對接、法律宣傳、法律指導等舉措,使當地的民商事案件發案率降低到最低水平(如萬人民商事案件發案數在20件以下),以更好地維護社會安定。

  9.勞動爭議“疊加式調解”:針對當前勞動爭議案件易發,多發的形勢,在與勞動仲裁部門、行政部門、人民調解委員會、工會、商會充分合作的基礎上,構建勞動爭議“行政調解、專業仲裁、訴訟裁判+人民調解、企業參與調解”的爭議化解新模式,以委托調解、邀請調解、聯合調解等方式化解勞動爭議。

  10.法院涉訴行政爭議綜合調處機制:以充分發揮黨委領導、人大監督作用為前提,積極調動地方政府和行政機關參與調處行政爭議的主動性,從而促使行政爭議在訴前、訴中得以實質性解決的糾紛化解機制。

  11.查扣查封車輛及網上追逃的執行聯動機制:“查扣查封車輛”指借用公安治安卡口的智能化系統,對經過卡口的待查扣車輛進行布控,并由法院執行局進行查扣的執行機制。“網上追逃”指對于惡意隱匿、轉移、處分被執行財產的被執行人,情節嚴重足以構成犯罪的,借用公安機關的網上通緝追逃系統,有效追捕控制被執行人,并及時執行其財產的執行措施。

  12.知識產權“二三五”延伸服務模式:構建“二大網絡”(法院與企業之間的服務聯系網絡、法院與行政機關、其他司法機關之間的協調溝通網絡);打造“三個平臺”(以知識產權審判庭為載體的審判服務平臺、以知識產權巡回法庭為載體的延伸服務平臺、以高新技術企業家沙龍為載體的交流服務平臺);發揮“五項功能”(依法審判功能、指導服務功能、司法調研功能、訴調對接功能、宣傳普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