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豐縣,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農民皇帝??漢高祖劉邦的誕育之地,被譽為“千古龍飛地,一代帝王鄉”。兩漢文明一脈相承,以楚風楚韻兼容黃河、長江系列的多元文化,積淀了豐富的文化內涵。黃河從蟠龍集決口后,由豐縣經沛縣流入山東省,形成了寬580、長28.5公里的大沙河。豐縣人民法院華山人民法庭地處美麗的大沙河與徐豐公路交匯處,轄區三鎮,面積436平方公里。2006年,該庭實現了無超審限案件、無二審改判和發回重審案件、無錯案的“三無”新突破;平均結案周期由49.7天縮短為11.5天;上訴的僅4件,上訴率比2005年降低75.6%;調撤率達85.4%;結案后當事人自覺履行率高達97.6%以上,且無一出現矛盾激化,為轄區的和諧穩定和新農村建設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司法保障。

小事彰誠心

農村法庭無小事。

這里的標的并不大,小到幾十元;這里的案情也不復雜,欠款不還、夫妻鬧離婚、魚苗被毒死……然而,華山法庭總是樹立“老百姓利益無小事”的親民觀念,把“小事”當作“大事”來看,誠心誠意為老百姓排憂解難。

而對于轄區24萬老百姓來說,從不把老百姓的事當“小事”的法庭,是當之無愧的“好法庭”。

該庭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特別是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老人追索贍養費等案件,堅持即收即審即結;他們設計出8種訴訟指南分發給群眾;提供出農村最常見案件類型的訴狀格式;在宣傳欄內公開案件受理范圍和收費標準,并將工作人員辦公電話和手機號碼分發到轄區三鎮和各村干部手中……老百姓都說:“我們告狀不再難”,“以前有事找政府、找村干部,現在有事找法庭。”

真情暖人心

“對于我們鄉村法官來說,只審好案子還不行,要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里,用真情暖人心,這樣老百姓才會信賴你,擁護你”。這是華山法庭庭長黃濤的一段肺腑之言。

基層法庭面向農村,多數年紀大一點的當事人不太識字,更不懂法。該庭對不懂文化的當事人實行口訴受理,詳細的、盡量口語化的告知其在訴訟過程中享有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總是給他們一遍又一遍地打比方,講道理,該案為什么不屬法庭管轄,救濟渠道在哪里,還告知他們如來法庭,事先打個電話,以免浪費時間和車費。細微之處見真情。一年來,法官話說的多了,百姓事鬧的少了,法官工作做多了,上訪的少了,而社會也和諧得多了。

為方便老百姓,華山法庭變“坐堂斷案”為“送法下鄉”,經常開展巡回審理活動,將庭審安排到百姓家里或鎮、村干部家中、農家院落。如原告渠某訴被告張某離婚一案,鑒于張某由于交通事故癱在床,法官便冒著大雨驅車20余公里前往張某家床邊開庭,當時雙方當事人都感動得熱淚盈眶。

該庭對生活困難又需要訴訟的當事人依法開展司法救助。一年來減免訴訟費用1.2萬余元,緩交訴訟費用5.8萬余元,受到百姓好評。

調解獻愛心

“調解結案、多調少判、調判結合”,華山法庭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把情、理、法融為一體,著重用親情感化,用道理說服,用法律指導,采取通訊、異地、上門等辦法調解了大批案件;還探索出“一審二調,再審再調”的調解模式,第一次調解不成時,不急于下判,給當事人一個思考期、緩沖期,耐心辨法析理,使許多案件“柳暗花明”,當事人化干戈為玉帛。那一封封感謝信、一面面錦旗、一塊塊匾額就是最好的詮釋。

20065月的一天,一位74歲的老人柱著拐杖步行10余公里來到法庭。法官聽完老人的陳述,當即立案受理。原來,老人有三個兒子,老伴3年前去世,因其與兒媳不和,導致無人贍養。經庭前調解,二兒子愿每月付給老人生活費150元,大兒子和三兒子仍拒絕贍養。庭審中,法官宣讀并解釋相關法條,使其明白不盡贍養義務與法相悖、與情相違。第二天,大兒子早早來法庭承認錯誤,并當即拿出1000元以示悔改;三兒子也拿出2000元為老人改建舊屋。當老人從法官手中接過遲到的養老錢時,老淚縱橫:“要不是你們法官,我可怎么活啊!”

清廉贏民心

華山法庭嚴格規范審判作風,堅持克已奉公,清廉辦案。一年來共拒吃請30余次,拒禮金、禮品2.4萬余元,無一人違法違紀,無一件當事人反映存在辦關系案、金錢案、人情案。在審理一起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中,被告王某給法官劉元福送了1000元現金到辦公室,在勸退不成的情況下,他將現金交到紀檢組,最后依法作出判決。庭長黃濤在審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時,原告周某為達到勝訴目的,托人交給其2000元購物卡,黃濤將此卡交給內勤,此案最后調解解決,內勤在周某領賠償款時,將購物卡退回,并當場批評教育了他。周某看到勝了官司,禮又退了回來,很受感動。像此類事件在華山法庭還有很多例。法庭工作人員以廉潔、公正、高效的工作態度和精神贏得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