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125,江蘇如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以被告人任海峰、吳海軍為首的10名被告人分別涉嫌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的案件,由于案情復雜,涉案的人員多,作案起數(shù)多,合議庭準備用三天時間對此案進行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自2005年以來,被告人任海峰、吳海軍與另案處理的朱海飛等人組成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為維護他們在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控制組織成員,在組織內設立規(guī)矩,他們帶領組織成員在如皋等鄉(xiāng)鎮(zhèn)采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了搶劫、敲詐勒索、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一系列的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并通過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取經濟利益,用于組織活動。

此案的10名被告人歲數(shù)最大的吳海軍28歲,歲數(shù)最小的楊佳偉只有19歲,除和第一被告人任海峰高中文化外,其余9人均為初中文化。有4人在案發(fā)前曾因違法犯罪被判刑、勞教和治安拘留。

據承辦此案的法官介紹,這是如皋法院審理的首起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案件。

圖片110名被告人到庭受審。

圖片2:大多數(shù)被告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社會造成的危害,低下了頭。

圖片3:右起為被告人任海峰、吳海軍、趙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