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本著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工作要有新舉措的創新意識,在信訪接待工作方面銳意改革,大膽創新,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該院多年堅持“院領導周一、周五接待日”和信訪室專人接訪制度,對當事人的來信來訪隨時進行接待和處理。對涉訪案件需多部門協調的,該院實行大接訪做法,由主管院長、庭(局)負責人共同接訪,集中答復。

設立專人負責上訪、信訪接待和協調工作。院里設專人和工作場所開展接待工作。對于立案前后、審判前后、執行前后的法律咨詢、工作程序和辦理手續等問題的解釋工作,在接待室能解決的就在接待室,若不能立即解釋或答復的,由接待室負責向分管的領導或庭室負責人予以引見,由分管領導或庭室給予答復,在接待時態度和藹,耐心真誠,使上訪人感到來法院辦理沒有推諉、扯皮的現象。

實行首問負責制度。凡是當事人上訪時當問的第一個人不管是做什么工作的,都要給予上訪者必要的答復或引導。不允許說“不管、不知道”。即使自己答復不了的,也必須引見到能答復的職能部門或領導處給予解決,讓上訪人滿意。

落實責任制,對上訪或信訪人限期答復。院黨組對落實信訪接待責任制經常進行督促檢查。上級要結果的案件必須在限期內予以報告結果;當事人上訪要答復結果的也視問題的繁簡情況在半個月以內予以答復,能立即答復的不在此限;凡涉及到法官違法違紀的上訪信件及時轉到紀檢監察部門予以處理,做到件件有著落、有回音;信訪接待部門及時將受訪中掌握的有關情況進行歸納總結,向院黨組提出報告,為黨組決策提供有針對性的客觀材料。

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使到法院上訪或信訪的人得到了比較滿意的答復。通過信訪上訪渠道,拉近了法院與當事人距離,使來信來訪者感到了法院的為民、利民、便民的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