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針對當前民事審判工作的復雜性和敏銳性,新沂法院多措并舉著力抓好民事審判改革,進一步規范庭審活動、大力加強司法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強勢推進民事審判工作的穩步開展。

一是規范操作  大力推行審判方式改革

該院重點抓好庭審改革,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同時,對案件實行流程管理,堅持審限跟蹤和審限催辦制度。充分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公正、高效地審理各類民事案件。通過審判活動,依法平等保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多元化主體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協調各種關系,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創新工作機制  拓張調解范圍

該院在民事審判中,不斷創新工作機制,要求審判人員要善于把握調解機會,研究調解方法,講究調解藝術,正確理解調解的判決之間的關系,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堅持“能調則調、調判結合、多調少判、案結事了、訴息人和的要求,盡可能用調解的方式消化矛盾。全力推進“訴調對接”工作的有效銜接,精心打造訴調對接“無縫工程”,把調解工作貫穿于訴訟的各個階段。

三是全面落實審判制度  接受外界監督

該院把崗位責任制、公開審判制度、八不準等勤政廉政制度上墻公示給群眾,工作中注重司法禮儀,自覺主動地接受群眾監督。對群眾特別是案件當事人做好說服、教育、疏導工作,妥善處理好民事糾紛,避免和減少信訪案件的發生。

四是加強業務指導,提高基層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的整體水平。為了盡快提高基層法庭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該院在以往開展檢查、召開座談會、研討會等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聯系渠道,充分發揮法庭指導小組的監督職能作用,成立了民事專業審判研討小組,定期召開法庭庭長調度會,及時調度案件進度和審判實踐中出現的問題。注重對新類型案件的研討,熟諳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立法的價值取向,重點審理好金融糾紛、企業改制債務糾紛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等案件,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切實提升基層司法能力,著力化解矛盾在基層,切實加強民事審判隊伍建設,著力提高服務和諧社會的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