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沛縣人民法院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大局、保障權益、公正司法、促進和諧為目標,全方位、多角度構建“抓審判,促質量”的支撐平臺,近幾年來,在結案數量同比上升的情況下,上訴率、發改率呈逐年下降趨勢,實現了審判工作的全面、健康、可持續發展,促進了轄區的和諧穩定,得到了上級領導充分肯定。

一是做到“三個堅持”,把握正確的審判導向。首先,強化大局觀念和服務意識,做到了解大局、把握大局、融于大局,講求辦案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審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其次,嚴格依照程序法和實體法辦案,辦精品案、鐵案,樹立法律權威,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在其次,堅持公平正義,通過對每一起具體案件的公正審理,使正義得到伸張,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違法行為受到制裁。

二是強化監督管理,實現參與主體多元化。首先,大膽改革審判管理模式,強化庭長、審判長的審判管理職能,強化了審判管理,有效提高了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其次,實行嚴格的卷宗質量評查,強化審監庭對案件質量的總體監督,當月審結的案件,必須全部交審監庭進行質量評查。審監庭對案件質量實行月通報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能整改的,責令相關部門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報請紀檢監察部門予以處理。

三是規范審判行為,實現日常管理精細化。建章立制,加強宏觀和微觀管理,在宏觀管理上,實行規范立案、規范庭審、規范調解、規范裁判文書制作、規范卷宗裝訂的“五規范”審判管理制度;在微觀管理上,從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審監五大分類入手,從最基礎的環節和法律最基本的要求抓起,制定了訴訟的各個環節精細化操作規程,堵塞了管理漏洞,夯實了審判根基,為促進審判質量的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礎。

四是健全評價體系,實現審判考核系統化。首先,建立科學的審判業務評價考核體系,以司法統計數據為依托,建立了以調解率、上訴率、發改率、信訪申訴率、卷宗評查合格率五項硬性指標為主的審判質量考核評價體系,對評價考核結果實行每月匯總通報制度,讓審判人員縱向看進步,橫向看差距,在比較、競爭中提高審判質量。建立了法官業績檔案,將每名在崗審判員的審判質量記錄在案,作為崗位責任制考核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五是完善錯案追究制度,實行個案質量監督。結合審判工作實際,確定了錯案標準,為增強錯案認定的權威性、客觀性、準確性,規定錯案認定權由審判委員會行使,在錯案責任的追究上,嚴格按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和《人民法院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處理,不姑息遷就,不搞下步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