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已于2006128經國院務研究通過,并將于200741日起實行。與現行訴訟收費辦法相比,《辦法》在收費范圍、收費標準等方面均有較大改變。為準確掌握《辦法》的規定精神,深入了解《辦法》實行后可能對法院工作產生的影響,保證《辦法》的順利實行,省高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積極為《辦法》的實施創造條件。

一是認真學習。在《辦法》公布后不久,省法院就及時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法院認真組織學習,深入比較《辦法》與現行訴訟收費辦法的異同,準確領會《辦法》的規定精神,保證《辦法》如期實行。

二是深入調研。由于《辦法》與現行訴訟收費辦法存在較大差異,《辦法》的實行可能會對法院經費保障、受理案件數量等方面產生較大影響。為了準確掌握情況,省法院將于近期組成調研小組,分赴南京、無錫、宿遷等地法院開展調研活動,深入了解《辦法》的實行可能帶來的影響,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三是積極應對。省法院將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措施應對可能產生的影響,積極為《辦法》的實行創造條件,確?!掇k法》在施行過程中不走樣、不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