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3,海安縣人民法院民一庭支書、資深法官丁林彬同志在全庭進行了裁判文書專題理論講座,并對2006年度本庭三篇質量較高的裁判文書進行講評,這是該庭全年系列文書講評的首次活動。

裁判文書既是人民法院對訴訟民事案件審理結果的文字表述,關系到對當事人合法民事權益的保護,對違法民事行為的制裁。同時,裁判文書又是向全社會展示法院工作水平的重要載體,直接影響著全社會對法院工作的評價。因此,民一庭以提高裁判文書質量為抓手,創建最佳公信力庭室,要求全庭人員樹立精品意識,以提高裁判文書質量規范法官審判行為,以高質量的精品裁判文書展示法院工作風貌,從而全面提升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的公信力。為此,民一庭組織實施“兩規范一講評”計劃。

一、規范裁判文書制作行為。對裁判文書制作,民一庭提出了統一的要求,即全面清楚反映案件的審理過程,準確歸納案件爭議焦點、認定案件事實,正確闡釋法律規定內涵,以此達到勝敗皆明、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同時民一庭對裁判文書制作的具體行為進行了系統規范:1、裁判文書要素齊全,必須客觀、全面的簡要反映案件審理的全過程,讓社會通過裁判文書了解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的基本程序;2、裁判文書語句要通順、流暢,同時用詞要準確、貼切,避免產生歧義;3、案件事實描述要詳略得當、層次分明,裁判理由針對性要強、條理清晰。對當事人沒有爭議的部分可以徑行確認,不要機械套用文書格式,無病呻吟、畫蛇添足;對當事人爭議較大、案情復雜的,必須詳盡舉證、質證和認證內容,事實認定有據,裁判理由說理充足,避免內容空洞無物、枯燥干澀;4、嚴格裁判文書校對,減少、杜絕文字差錯。簡易程序的裁判文書審判員、書記員負責校對并簽名,普通程序的裁判文書,在主審人、書記員校對基礎上,合議庭成員必須在認真審閱文書后簽名。

二、逐步統一完善和規范裁判文書具體模式。目前首先對涉訴較多的離婚和人身損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等侵權賠償類案件的裁判文書要素內容和要素排列進行統一規范。離婚案件中,在判決不準離婚的裁判文書中,也應對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家庭成員及子女撫養狀況進行認定,避免在當事人再行訴訟后,因時間推移造成對相關事實認定的困難;侵權類案件中,對當事人沒有爭議的部分應徑直確認。對當事人爭議較大的,當事人舉證、質證和法院認證等要素齊全,事實認定按事故發生、傷害結果、損失情況逐節敘述,損失的具體數額確認按由證據直接證明、法院按標準計定或酌定等類型特點,在事實認定和裁判理由相應部分表述,避免內容重復、順序零亂。

三、裁判文書一月一評。為迅速有效地提高裁判文書制作水平,民一庭將每月進行一次裁判文書講評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結合庭學習計劃的學習重點和業務分工,實行輪流講評,每名審判人員均應提交一份裁判文書進行自我講評,以此相互學習、相互借鑒、共同提高,實現人人有精品裁判文書、創最佳公信力庭室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