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今天上午,朱某帶著現金來到法院,他是來繳納相關費用的。別看很平常的一件事,但這次執行卻費了一點周折。

該院于今年元月受理了一起常州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執行某科技公司勞動行政處理和勞動行政處罰兩案。被執行的某科技公司為外資企業,法人代表Michael zhu為美籍華人,審查過程中發現劉某及其公司早已搬遷,現址不詳。這起行政處理關系到一名職工的拖欠工資及生育費用報銷問題,申請人很是著急。該院通過申請人提供的劉某的電子郵件信箱,將該案的具體情況及法院進行有關聽證的法律規定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承辦人的聯系方式等內容發到該郵箱上。當天晚上,Michael zhu即從美國打來長途電話,并約定了有關申辨內容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次日,承辦法官收到郵件后進行了回復和電話聯系,并告知其申辨理由存在的法律問題,經過做工作,Michael zhu決定委托其在北京的哥哥處理。

第三天,Michael zhu的哥哥朱某就從北京趕到常州與承辦法官聯系。承辦人將有關行政處理和處罰的依據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了詳細的宣講后發出了聽證通知。在聽證會上,被執行人由法定代表人的哥哥到庭參加,經過協商和法律宣傳,被執行人認識到其存在的違法之處,并當庭表示在三日內將應交款項和執行費交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