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新沂法院為落實省法院《關于啟用新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體系及其運行軟件的通知》和《規范新指標體系基礎數據錄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黨組專門開會研究部署新審判質效指標體系啟用和數據錄入工作。院長梁冰要求全院干警認真學習省法院《關于修改全省法院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體系的意見》,嚴格按照省院通知要求按時啟用新指標體系,并確保新指標體系正常運行。同時,指示審管辦切實加強對新指標體系運行的檢查和考核,以新指標體系啟用為契機,進一步推進全院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再上新臺階。

一、高度重視,各部門齊抓共管

審判質效管理作為法院的一項重要工作,其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就是借助現代化信息手段,運用指標體系評估審判業績,加強審判工作宏觀和微觀管理。新指標體系是開展審判質效評估的主要依據和審判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各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新指標體系的運行工作,認真組織學習省法院的《修改意見》,準確理解新指標體系的內涵和本質,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保證基礎信息錄入及時準確。各庭(局)長要充分利用新指標體系,實時把握審判運行動態,研究審判工作思路,調整審判管理方案,并以新指標體系為導向全面規范審判執行工作,提高審判執行質量效率。

各業務部門和每位干警都要認真對待、積極參與新指標體系的啟動運行工作,各審判執行條線分管院長要抓好具體落實,對新增加的指標和細化指標進行專題研究,對指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早發現,及早研究,制定對策,落實舉措。

二、層層推進,工作落實到位

審管辦要結合開展“加強庭(局)長審判管理職能”活動,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使全院上下,特別是各部門之間的審判管理職責更加明確,管理環節銜接更為緊密,管理力度層層推進,確保新指標體系運行不出差錯。各業務部門要和審判管理辦公室建立聯動管理機制,使審判工作始終處于常態管理之中,無論在哪個部門、哪個環節出現問題,審管辦可以及時查明原因,向有關部門發出警示,限期整改,各部門也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新指標體系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明確職責,加強監督指導

為進一步提高全院審判管理信息化水平,確保新質效指標體系的正常運行,審管辦要明確管理責任,經常性地開展“法院綜合信息系統”和新指標體系的使用培訓活動,指導全體干警熟練掌握“法綜系統”使用技能和新指標體系的運行模式,確保審判信息錄入及時、準確和真實。同時,審管辦要全面加強對新指標體系運行的檢查考核工作,對檢查考核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兌現獎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