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建湖法院為了落實最高院提出建立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的要求,采取多項措施,做好錄入工作。借助國家執行信息網,與銀行、公安、工商、建設等多部門信息共享,全方位擠壓被執行人生存空間,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該院成立了以分管院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執行案件信息管理領導小組。購置兩臺互聯網專線電腦,落實專職人員負責錄入工作。制定了《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明確各類人員在系統運行中的職責權限,并將執行案件信息錄入工作作為案件考評內容,最大限度地發揮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規范執行、促進執行的效能。從20061115系統建立后,該院工作人員加班加點,將經催告未履行的新收和恢復執行案件一件不漏地全部錄入。

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運行兩個多月來,威力初現。拖欠他人貨款4萬元的劉某在蘇州出差期間,上網時無意發現自己已被列入“黑名單”,回來后第二天就將4萬元貨款送交法院。某建筑公司作為被執行人,幾年來共有14個勞務糾紛案件沒有履行,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后,該公司因擔心被列入“黑名單”影響公司資質升級,公司負責人主動到法院協商,在一個星期內將所有勞務糾紛案件全部履行,使多名農民工領回了自己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