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2006年,丹陽市人民法院在法治丹陽建設工作中,公開向社會作出“十項承諾”,通過打造平安丹陽、誠信丹陽、效率丹陽的措施,深入推進創建活動,取得良好效果。200725,在召開的丹陽市政法工作會議中,丹陽市人民法院被評為“2006年度法治丹陽創建工作先進單位”。

一、堅持打防并舉,全力打造“平安丹陽”

一是強化一個“主陣地”。牢固樹立“嚴打”斗爭長期作戰的思想,強化刑事審判在“嚴打”斗爭中的陣地作用和主力軍作用,保持“嚴打”力度不降、力量不減、有效做法和制度不變。

二是設立一個“維權崗”。積極推行“圓桌審判”,關愛青少年,加大為婦女、兒童、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的司法救助力度。發揮審判工作優勢,將法律精神送進校園、送進社區、送進基層,將民間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有效地保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三是構筑一項信訪“預警工程”。加強內部審案查找隱患與外部信訪動態反饋的內外聯動機制,落實好院長接待日制度、首訪接待簽名負責制、突發信訪預案制度,歸口管理,協作處置,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重大信訪事件的發生。

二、堅持規范引導,依法打造“誠信丹陽”

一是廣泛宣傳發動,營造誠信守法的法制輿論環境。強化訴訟信息公開,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制意識,努力在全社會樹立“主動履行法律義務為榮,逃避抗拒履行義務為恥”的榮辱觀。有力地宣傳丹陽法院公正司法、文明司法、高效司法的良好形象,有效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

二是構建執行威懾機制,維護司法權威。嘗試與公安、檢察、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建立執行威懾機制,規范企業的信用行為,通過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當事人實行“公開曝光”、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將個案審判、執行的法律效果直接轉化為構建社會信用機制的助推力,促進全社會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當事人的否定評價和譴責制約機制的形成,維護司法權威。

三是建立健全案件“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司法公信力。對案件質量實行“三查兩評一掛鉤”的監督保障措施,實行審判質量直接與崗位目標管理掛鉤,獎優罰劣,以高質量的審判、執行提升法院司法的公信力。

三、堅持改革創新,精心打造“效率丹陽”

一是完善辦案效率保障機制。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對立案審查和登記、庭前準備、審理和結案、執行、案件報結和歸檔等環節,明確具體工作職責、工作時限,加強立、審、執各個環節的協調運轉。實行縮短辦案期限獎勵制度,鼓勵快審快結,防止訴訟拖延。

二是建立庭前調解速裁機制,減輕當事人訴累。民商事案件在開庭前,先召集雙方當事人由法官主持調解,及時化解矛盾。對爭議不大、證據確鑿,但一時又難以調解的,在征得當事人的同意后采取速裁方式,以簡易程序開庭,當庭宣判、快速結案,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提高辦案效率。

三是推行訴調對接,實現糾紛解決多元化。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作用,通過建立聯系會議制度、培訓制度、信息溝通與反饋制度等措施加強人民法院與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聯系與溝通,實現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在糾紛解決機制上的互補與協調發展,切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