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如東法院法庭堅持“以服務人民為榮”的理念,合法、靈活地開展民事案件的調解工作。他們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盡可能使能調的案件調解結案。

年過半百的叢遠如法官在審理一起雙方均已年過七旬的離婚案件時,了解到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達20年之久,雙方矛盾比較大,他通過分析案情后,不是簡單地審理和下判,而是從老年當事人的角度出發,來到距法庭30多里的被告的家中開庭審理此案,他耐心地引導雙方當事人說明各自的主張和理由,又從法理和情理上給雙方分析各自的過錯和應承擔的責任,入情入理的分析和耐心細致的調解,使雙方當事人心悅誠服地達成了離婚協議,并按照協議對共有的房屋和存款進行了分割。這是該院法庭法官在諸多“走出去”的做案件調解工作中出現的動人一幕。

“請進來”調解是指法庭采用了“邀請進來”和“聘請進來”的方法進行調解。“邀請進來”調解,即建立以村、組為基點的訴訟調解聯動機制,發出邀請調解函,邀請基層組織領導在庭前做好勸導工作、庭中做好調解工作、庭后做好疏導工作,使有調解可能的案件條件更成熟、無調解可能的案件創造出條件尋機調解,確實不能調解的案件也為 “息訴服判”做好準備工作。“聘請進來”調解,是指聘請具有豐富民調經驗的社會人士擔任兼職調解員,協助人民法庭做調解工作。

法庭的調解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06年至200728,法庭民事案件調解率達56.26%,同比上升11.35%。大量的民事糾紛的有效調解,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