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徐州訊:28,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結(jié)伙竊車大盜”進行公開審理后,以盜竊罪一審判處被告人王金才、蔣明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銷售、收購贓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車勇、劉世輝單處罰金2萬元和1.5萬元。

被告人王金才、蔣明輝自2003年至2006年間經(jīng)共謀后,鎖定停放在停車場和居民小區(qū)的新車、好車、名牌車,專門在人們熟睡的深夜下手。三年間,其多次攜帶盜車工具在徐州市、宿遷市等地,采取撬門、扭鎖、專用工具連接點火開關(guān)等手段,大肆盜竊桑塔納3000型等各類型轎車12輛,價值人民幣共計120余萬元。

車勇、劉世輝明知王、蔣兩被告人盜竊車輛而幫助進行介紹銷售和收購其行為構(gòu)成收購贓物罪。

當庭,四被告人未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