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25日上午,響水法院速裁庭內,當事人捧著剛剛兌現的執行款,激動地握著法官的手,連聲稱贊響水法院辦案速度快、質量高,真正地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

原告鎮江市潤區凱達蓄電池廠與被告楊佃祥在生意上是多年的合作伙伴,被告從原告處購買電池在響水開電池專賣門市。20068月,被告在原告處購了一批價值26875元的電池,被告給付了8075元,余款18800元立了欠據。事后,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電池質量不合格為由對原告不理不睬,拒絕支付剩余款項。原告在鎮江與響水兩地間來回數次均無功而返。多次催要無果后,原告起訴到響水法院,要求法院幫助其追回貨款。
  庭前,承辦法官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到一起進行調解。剛開始,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被告堅持要求對電池質量進行鑒定,并按照鑒定結果給付原告欠款。考慮到原告系外地人,如果鑒定,原告將在鎮江與響水之間來回數次,勢必會對原告的利益造成比較大的損失,而且訴訟成本也增加了許多。本著方便當事人訴訟的原則,承辦法官首先穩定住了雙方當事人的情緒,法官帶領雙方當事人到被告存放電池的倉庫對現存的電池進行清點。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為雙方擺事實、講道理,讓雙方都提出自己的想法,并在雙方的差異中尋找共同點。因雙方矛盾較大,對給付貨款的具體數額存在很大分歧,調解工作一再陷入被動。法官沒有輕易放棄,分別做原被告的工作,為他們講法說理,在各自做了5次工作后,原被告都被法官的熱心打動,雙方最終都作出了讓步,并且被告同意當場兌現剩余欠款,雙方握手言和。    響水法院速庭成立一年多來,始終堅持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對爭議不大、事實簡單的案件實行速裁制度,一如既往地堅持將調解作為結案的最好方式,實行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多角度地做調解工作堅持快辦案、多辦案、辦好案,讓正義以最快的方式實現,成功幫助金鐘當事人維護了合法權益,在群眾中贏得了較好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