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春節將至,為使贍養案件中的老年人能夠及時得到“養老費”,過一個安心舒心的春節,建湖法院在節前集中一周時間,開展贍養案件專項執行活動。通過采取靈活多樣的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工作力度,該院上年度積存的15件贍養案件全部得到執結。

在專項執行活動中,該院一是抓住春節前的特殊有利執行時機,快速出擊。贍養案件中常年在外打工的被執行人,基本都在節前返鄉,而且經濟上也有一定的履行能力,這是執行的好時機。因此,在這段時間,該院集中力量,采用早晚兩頭“堵門子”的辦法,催促被執行人履行“養老”義務。二是堅持維護家庭和睦的原則,采用柔性執行手段。贍養案件屬于親情糾紛,“子女不養老”一般都有長期積累的家庭矛盾,簡單地強制執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可能導致家庭矛盾的擴大。根據贍養案件的這些特點,該院執行人員注重情、理、法并用,捕捉執行和解的切入點和關鍵點,引導當事人暢敘親情、緩和矛盾、消除隔閡。通過耐心細致的教育疏導工作,達到執行和解或自動履行的目的。在贍養案件專項執行活動中,該院未拘留一名被執行人,做到案結事了。三是借助外力,協助執行。對一些家庭矛盾較深,單靠法院說服教育和強制執行難以奏效的贍養案件,該院充分利用當事人所在村(居)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和當事人親友的力量,形成執行合力,化解紛爭。如蘆溝鎮蘆兆村被執行人凌某自身系殘疾人,經濟條件較差,加之與父親積怨較深,多年來拒不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該案雖經法院多次強制執行,但效果甚微。在專項執行活動中,執行人員深入該村,召集村組干部及凌某的親友共同做其思想疏導工作,終于使凌某認識到錯誤,主動拿出200元現金和250公斤稻谷送到老父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