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建湖法院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全省法院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體系和考評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全省法院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和《關于加強全省法院法官審判業績崗位目標考核工作的意見(試行)》的規定,依據《2006年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及考核辦法(試行)》,在實施年度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中,注重將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結果作為考核、獎懲的重要內容。
  一、嚴格考評法官審判業績。在考評中,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由政治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立案庭、紀監室、辦公室等部門組成綜合考評組,逐條逐項對每個部門、每位法官業績進行考評。在考核中,嚴格按照法官審判業績、審判效率指標、審判質量指標、“四項”能力、案卷歸檔指標、審限管理制度、違法審判追究情況、申訴及信訪工作等進行量化考核,該加分的按規定加分,該扣分的按規定扣分,由被考核的法官和部門負責人當場簽字,考評積分當場公布,并在院內網上公示,確保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結果客觀公正。
  二、科學運用法官業績考評結果。考核結束后,考評組認真匯總,由院政治處填報《2006年度法官業績綜合考評使用登記表》,并結合平時考核情況,提出考評結果運用建議,提請院黨組研究。
  三、認真兌現考核辦法。院黨組根據綜合考評結果和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管理規定,與實施評定法官等級、法官考核等次、評先評優、晉級晉職、獎金發放等相結合,該獎的獎,該罰的罰。對考核中審判業績不佳的法官不得參加評比;如審判業績優秀,但宣傳調研信息沒有完成指標的,有的宣傳調研信息完成指標,但審判業績一般的,實行一票否決。今年共有9人被取消評先評優等資格。經民主推薦、審查公示、黨組研究,將8人列為晉職對象,2人申報省高院表彰,2人報中院記個人三等功,2個部門報中院記集體三等功,4個單位報中院先進集體,縣三等功1人,報縣嘉獎9人,先進個人2人,確定年度崗位責任制考核優秀等次22人。本院表彰先進個人18人,調解能手6人,辦案能手9人,調研能手5人,先進集體5個。
  通過對法官業績考核結果的運用,進一步地調動了全體干警創優爭先的積極性,促進了該院審判執行質量和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