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春節將至,院黨組決定利用一周的時間對一批“硬骨頭”案件集中執行,并將此次執行大會戰命名為“07震懾1號”。法警大隊也接到參與執行的任務。在會戰前一天的預備會上,分管院長韓明智宣布了“07震懾1號”執行方案,此次行動分為兩組,每組由5名執行局干警和5名法警共10人組成,各配大小各一輛警車,我被分在第二組。預備會通知第二天早晨5時準時從院部出發,第一天每組各將6個案件的“老賴”帶至法院。預備會后各組案件承辦人通報了每一案件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讓所有參戰人員做到心中有數。

凌晨5時,警車準時從院部出發

為了不誤時,近10名干警沒有回家,都在辦公室湊合著住了一夜。我盡管將鬧鐘定在340分,但怕睡過頭,1點半、3點鐘我醒了兩次。鬧鐘一響,我急忙穿衣下床,洗漱完后吃了半碗稀飯和一個燒賣,不到4點半,我走出家門。天還不亮,樓梯上黑黑的,我就著手機微弱的光一步一步地走下去。路上行人稀少,偶爾有幾家人家的燈亮著。經過輕紡城對面的蔬菜批發市場時,卻是人聲鼎沸,一字兒排開的三輪車幾乎擠占了整個慢車道,商販們都在快車道上進行交易。快到法院時,我抬頭看到六樓執行局辦公室的燈全都亮著,而當時還不到450分。我換了件制服大衣來到大廳時,人基本都到齊了。出發前,全體執行人員在大樓前的廣場上整隊,韓院長作了戰前動員,交代了幾點注意事項。凌晨5時,兩組警車分東西兩個方向準時駛離法院。準備同行的電視臺記者用攝像機記錄了出發前的情景。

730分,第二組執行人員回到法院

515分左右,我們來到位于秦灶鎮某村組的許某家。承辦人在大門前叫了幾聲許某的名字后,安排幾名法警去堵西邊的另一扇門。張政委、丁煒和我三人手持帶電筒的警棍,在電筒光的照射下,深一腳淺一腳地踩著院子前面的菜田繞到西邊。我真佩服政委有遠見,他穿了雙雨靴,泥濘的菜田他輕松走過。到西門查看了一下地形后,我們將手電筒關掉,耐心地等著。早春凌晨的風有些刺骨,我們不禁打了個寒戰。大約過了五分鐘,底樓的燈亮了,被執行人許某走出家門,打開院門乖乖地跟我們走上警車。初戰告捷,全體執行人員露出了會心的微笑。

警車駛向第二家,幸福鄉秦西村的李某家。到了院門口,門內外有兩條狗正在說悄悄話,看到我們,門外的那條狗連忙跑開,門內的那條狗不滿地沖著我們直叫。案件承辦人喊了幾聲被執行人的名字,半天沒有動靜。用手電筒朝院內照了一圈,看到一個老太探了一下頭,讓她開門也毫不理睬。手伸到院門內一摸,門居然沒有上鎖。推門進去后,發現有一間房門也沒鎖,進去打開燈,我們找到樓梯走上二樓,發現有四扇房門,卻不知道被執行人在哪間屋內。隨便敲了一間房門,聽見里面有了動靜,一會兒,一位身材矮小的中年婦女走出來。我們向她亮明身份,得知她是李某的妻子,便問她李某在哪兒,她不說話。我們推門進去,發現里面還有三扇房門,北邊還有一布簾做的門。讓那婦人打開門,她說沒鑰匙,問她剛才睡在哪兒,她指了指布簾門。我們撩開布簾,看到里面只有一張沙發床,上面沒有被子,顯然她在說謊。再次向她要房門鑰匙,她說在樓下,說著就要往樓下走。由于剛才她不老實,我抓住她不讓她走,同時聽到她口袋里的鑰匙聲,她狡辯那是自行車鑰匙,我們命令她拿出來,她只得很不情愿地掏出鑰匙,打開房門。我們打開燈,看到李某正睡在床上。我們向他亮明身份,讓他穿好衣服跟我們走。第二戰雖有些插曲,總得來說還算順利。而第三戰卻是出人意料地特別順利。

在預備會通報情況時,承辦人再三強調我們要特別注意第三戰,說這是一場硬戰。家住秦灶的郭某今年53歲,曾從五層樓上摔下大難不死,腦子受過刺激,腿部有殘疾,其老婆特別蠻橫,他本人也是一受刺激就發作羊癲風。他是一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執行人,案件標的8萬多元,他至今分文未付。警車到達郭某家附近后,我們都下車步行。剛到他家院門,遇到他們夫婦兩人正好出門。我們問他們去哪里,郭某說去晨練,我們亮明身份后讓他跟我們去一趟法院,他說好的就隨我們走上警車。他那蠻橫的妻子只是對著攝影記者喊了兩聲“照什么照”就不再有其他行為。反而最困難的卻是最輕松地搞掂。

接下來的幾戰除了一被執行人不在家外,其他“老賴”都是乖乖地跟我們上車,來時較空的車此時顯得有些擠,我們第二組的執行人員都滿懷成就感,730分左右回到法院。

上午11時,“老賴”們春節前是否擁有自由的最后截止時間

830分,我們第二組的執行人員又到勝利紗廠帶回一“老賴”朱某,加上先前帶回來的、第一組帶回的及用傳票通知來的被執行人共12人左右。9時整,所有“老賴”被帶到二樓法庭內,韓院長向他們鄭告無視法律尊嚴,不履行法律文書所規定的義務,法院將對他們采取強制措施,并告知他們籌款履行義務的最后截止時間為上午11時。隨后,各案件承辦人分別找他們談話,了解他們履行義務的態度和打算。有幾位被執行人看到法院今天的陣勢,知道再也賴不下去了,很快地與家人聯系,籌款履行了義務。11時過后,仍有7名被執行人準備一賴到底。院領導聽案件承辦人匯報情況后,果斷地根據每人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拘留10天、14天不等的決定。12半,從以人為本的理念出發,7名即將被采取強制措施的被執行人被帶到法院二樓食堂用餐,而此時,法院近10名干警卻是饑腸漉漉。餐后,他們被帶到大廳內,韓院長分別對他們宣布拘留決定。我們給他們一一帶上手銬后帶上警車,警車向拘留所駛去。

下午3時,執行人員接到線報后向建行一儲蓄所奔去

辦完各種手續從拘留所回院已近3點,我開始完成另外一緊急工作任務。聽政委說,他們又接到任務去建行一儲蓄所拘傳早晨不在家的一“老賴”。此“老賴”才叫真正的蠻橫狡猾,在建行儲蓄所時幾名執行人員才將他制服,糾扭中一名警員的眼鏡被打壞。帶到法院后,毫無履行法律義務的誠意,被決定拘留14天。宣布拘留決定后,他一會兒說心臟不舒服,一會兒又說其他地方有毛病。為慎重起見,執行人員帶他去醫院檢查,結果一切正常。他又在去拘留所的路上改言語辱罵,什么難聽的話都罵出來,尤其對承辦案件的夏法官,還威脅說從拘留所出來后一定要報復他。夏法官罵不還口,只是微笑地看著他“精彩”的表演。直到晚上6點鐘左右,執行人員才從拘留所返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