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要求,為切實做好此次招錄考試中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2021年下半年江蘇法院系統聘用制書記員公開招錄考試時間及考試疫情防控等事項公告如下,請各位考生知悉。

一、考試時間

考試定于11月13日 舉行,具體詳見后期考試通知。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7天內(11月5日起)考生應如實記錄每天體溫及健康狀況,并在考前簽訂個人健康情況申報暨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入場時須提供此承諾書。承諾書可在江蘇法院網通知公告欄本通知附件內下載。

(二)考試當天應預留充足的入場時間(具體按考試通知要求),入場時須核驗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出示蘇康碼、行程碼,接受體溫檢測。蘇康碼、行程碼無異常、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的考生,并提交了承諾書的考生,方可入場參加考試。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驗等必要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應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備考期間不得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如出現發熱、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應及時就醫,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須主動報告相關情況,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服從相關安排,否則不能入場參加考試:

1.考試前14天內來自或到過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或直轄市的區)范圍內低風險區域的考生,考試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行程碼無異常、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近期有國(境)外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滿14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的,或離開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之日起算已滿14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的,考試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行程碼無異常、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六)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發熱或有干咳等可疑癥狀,應主動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配合現場醫務人員進行體溫復測和流行病學史排查。流行病學史排查無問題的考生可安排至隔離考場參加考試,流行病學史排查有問題的考生應服從安排至發熱門診就診。

(七)考生應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服從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八)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考區所在地有進一步規定的,按當地規定執行。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考區所在地可以要求考生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生應予配合。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11月4日

    

附件:個人健康情況申報暨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