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江蘇沭陽法院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江蘇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意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全省法院依法服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意見》精神,結合該院審判工作實際,著力抓好“四個結合”。

一是著力抓好依法辦案與提高辦案能力的結合。在堅持依法司法的前提下,不斷拓展能力司法的領域和途徑。加強領導班子的司法能力建設,發揮和提高領導班子成員在依法服務和諧社會建設中的領導和表率作用,對院長辦案進行量化,明確具體要求,發揮院長的庭審示范作用;強化庭長管理和辦案的雙重職能,發揮好庭長在依法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作用,提高庭長的指導能力,協調能力,綜合能力和情況反饋能力;深化法官教育培訓工作,強化對法官的職業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法官化解糾紛的能力、適用法律的能力、駕馭庭審的能力、判決說理的能力。

二是著力抓好公正司法與和諧司法的結合。善于運用各種平衡利益沖突的和諧手段和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在審理涉及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關注的案件、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群體性糾紛等案件時,加大調解力度,盡量通過和諧方式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和爭議,將調解貫徹到案件審判和執行的每一個環節。加強立案前建議調解工作,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案件,積極引導當事人把糾紛交由大調解組織處理;建立委托調解人、協助調解人制度,對一般的民事糾紛通過委托人民調解組織、公安交警、有關單位工會調解人進行調解;慎重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依法維護人民調解協議的權威性,促進訴訟調解與社會大調解的有機銜接。

三是著力抓好解決糾紛與合理調節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結合。繼續完善涉訴信訪受理機制,暢通涉訴信訪渠道,努力把當事人的利益訴求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引導當事人合法、理性的表達利益訴求;構建立案信訪與業務部門溝通聯絡制度,對涉訴信訪中出現的問題,立案庭要及時梳理、分析,并向審判業務部門反饋,審判業務部門要認真進行整改,不斷加強和改進審判工作;加強涉訴信訪源頭治理工作,在立案、審判、執行的各個階段和各個環節都要落實有效措施,強化對當事人的法律釋明和教育疏導,促進當事人服判息訴;采取必要措施,確保解決糾紛取得實效,加大息訴穩控工作力度,對當事人的合理訴求解決到位;對違背法律規定,同時又是無理要求過高的要教育到位;對無理糾纏的要穩控到位。

四是著力抓好構建和諧社會與推進法院自身和諧發展的結合。著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設,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廣大干警實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群眾意識和法治意識;著力抓好司法能力建設,采取請專家講課、典型引路、庭審觀摩、目標考評等措施,提高審判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著力抓好司法作風建設,把公正司法與熱情服務有機結合起來,深入推進機關作風建設,切實轉變審判作風和工作作風,著力抓好司法廉政建設,把正面引導與反面警示結合起來,把廉政教育與文化建設融合起來,不斷增強干警拒腐防變的堅定性和自覺性;建立健全四不為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監督的關鍵作用,以保證廉潔從政和廉潔司法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