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最高人民法院肖揚院長在前不久召開的第七次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了“司法和諧”理念。東臺法院通過認真學習,充分認識到司法和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感受到構建司法和諧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緊密結合該院工作實際,始終堅持司法和諧不動搖。

一是全面發揮審判職能,努力創建和諧審判機制。加強人權保障,做到適用法律人人平等,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服務經濟發展,全面兌現該院出臺的《服務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承諾》,積極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加強道德引導,充分發揮審判工作的規范、引導、教育功能,促進全社會思想道德素質的提高。強化訴訟調解,依法拓寬訴訟調解的適用范圍,堅持依法、自愿的調解原則,防止和杜絕“以判壓調”、“以拖壓調”的現象。抓好訴調對接,深入推進訴訟調解的社會化,充分調動解決糾紛的社會資源。促進息訴息訪,完善涉訴信訪工作責任制和涉訴信訪受理機制,加強涉訴信訪源頭治理工作。推進司法民主,推進審判公正,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強化司法救助,確保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據的當事人打得贏官司。落實便民措施,全面貫徹《東臺法院“一心為民”措施30條》,將“一心為民”方針落到實處。

二是大力加強自身建設,促進法院工作和諧發展。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大力弘揚尚法、厚德、勤勉、親民的東臺法院精神,營造濃厚的法官職業文化氛圍,培養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扎實抓好領導班子建設,深化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法官的綜合能力。加強司法廉政建設,充分發揮教育的基礎作用、制度的保證作用和監督的關鍵作用。加強法院凝聚力建設,將班子和諧、人文關懷、相互尊重和公平競爭統一起來。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加快“兩庭”建設步伐,抓好“天平工程”和科技審判法庭建設。

三是強化外部協調與溝通,營造和諧的司法環境。始終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以黨內和諧促進法院和諧發展。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主動爭取政府、政協的支持,盡可能多的解決法院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虛心接受檢察監督、新聞監督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積極推動法院與各種監督渠道之間關系的協調。堅持服從上級法院的指導與協調,構建和諧的上下級法院之間的關系。加強司法宣傳工作,增進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強司法安全管理,嚴格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堅決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