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維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提高法官職業道德素質,新沂法院采取了四項措施進一步規范法官庭審,樹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嚴謹、莊重文明的高素質職業法官形象,確保了庭審質量和司法公正,提高司法社會公信度。

一是要求法官嚴格遵守庭審規范,在開庭時不準遲到、缺席,不準吸煙、接打通信工具,不準隨意走動和交頭接耳,嚴禁酒后開庭,沒有法定事由不許臨時更換合議庭組成人員。 

二是在庭審時法官要認真、耐心地聽取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發表意見,注意引導圍繞爭議焦點問題開展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提高訴訟效率。

三是語言要規范文明,情感要客觀公平。庭審中要規范使用法言法語和文明用語,對待雙方當事人的態度、表情、語氣要公平一致,不得壓制一方,不得和當事人發生激烈爭吵,避免當事人對法官產生合理懷疑。

四是審判人員嚴格遵守排期的開庭時間準時開庭,不得隨意更改或推遲,給當事人增加訴累,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更改開庭時間的,必須提前告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對于因審判人員不遵守開庭時間,造成當事人上訪、影響案件及時審結等不良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通過對庭審規范的全面落實,法院工作人員精神面貌煥然一新,當事人滿意率不斷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