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確保全國“兩會”期間社會安全穩定工作,落實對重點人員穩控措施,確保突發事件及時解決,沛縣法院結合自身實際,采取了五項相應措施,確保“兩會”期間的社會穩定。

一是落實信訪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分級管理、歸口管理的原則,認真履行信訪職責。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的“兩會”信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明確院長為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將信訪落實和處理情況納入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為保證“兩會”期間突發集體上訪事件能夠及時、高效、有序地解決,緩解由此引發的各種矛盾和糾紛,制定了《關于“兩會”期間處理突發集體上訪工作預案》,下發了《關于做好“兩會”期間維穩和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通知》,明確責任單位、具體責任人及要求和措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力爭萬無一失。

三是抓好服務工作。強調窗口形象,落實首問信訪負責制,對上訪人員主動接待,提供方便。做到有訪必答,有信必復,搞好優質服務,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訪當事人的抵觸情緒,將矛盾化解于基層。

四是確定信訪重點。組織對案件、信件進行清理,將矛盾可能激化、涉及利益面廣、參與訴訟人數多的案件作為重點,列出清單,逐件分析。實行重大信訪案件報告制,及時發現案件審理或執行中的信訪苗頭,切實做到提前發現、提前控制、提前處置,把矛盾糾紛解決在部門,化解在萌芽狀態,避免群眾集體越級上訪,做好息訴息訪工作。五是加強溝通與協調。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與溝通,及時通報信訪工作情況,齊心協力做好信訪人思想工作,變無序信訪為有序信訪,變多頭信訪為職能部門信訪,確保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