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25,春節長假后上班的第一天上午,家住南通開發區星海花園的錢云姝專程趕到南通開發區法院執行局,動情地對周修俊局長說:“我的案件雖然被中止了,但你們‘公正高效、一心為民’的工作作風常常縈繞在我的心頭。新年了,我們總想表示一下我們的心意,夫婦倆經合計,決定帶一面錦旗來給你們拜年!”

原來,家住南通農場的郁某因經營運輸業所需,于2004年向錢云妹借款167755元。后因郁某未按約還款,錢云妹向南通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該院于2006119判令郁某歸還其本息176280元。但郁某卻未主動履行上述義務,為此錢云妹于2006314向該院申請執行。

立案次日,該院執行人員陸蔭唐即根據錢云妹提供的線索,迅速扣留并提取了郁某在南通某汽車運輸公司的保證金24067元。此后,執行人員又根據錢云妹提供的線索,利用早晚休息時間,在郁某可能的落腳點進行長期蹲守,但始終未能發現郁某的蹤跡。同年516,該院依法查封了郁某住于南通農場長洪管理區面積為80.8平方米的住房。當日,執行人員向錢云妹通報了該案的執行情況,并告知其在獲悉郁某下落或可供執行財產的線索后可隨時向法院提供,該院將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迅速采取相應的措施。錢云妹得悉上述執行情況后當即申請延期執行,同時對該院窮盡手段、信息公開的執行方法嘖嘖稱道!出于對法院的感激之情,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感人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