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省高院發布的2017年全省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中獲悉,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3432件,同比增加72.12%;結案3288件,同比增加84.62%,結案率95.8%。

 對環境資源犯罪行為,全省法院堅持從嚴從快打擊。去年,全省一審新收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1387件,同比增長46.15%;結案1312件,同比增長45.62件。其中,567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等刑罰,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上的22人。通過依法判處實刑、慎用緩刑、強化罰金刑等手段,精準打擊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了刑事司法的懲治和震懾功能,保護了國家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法院堅持以恢復性司法理念為理論指導、以生態環境切實修復為價值目標,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司法職能,積極探索審理原則裁判方式。2017年,全省新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59件,結案36件;新收省政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2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7日發布的環境公益訴訟十大案例中,我省有4件入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