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認真落實鹽城中院《關于在全市法院系統集中開展案件質量評議活動的通知》,圍繞爭創全國優秀法院,制訂人人參與、層層深入、環環相扣的案件質量評議活動實施意見,按照中院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著力從深入剖析案件質量存在問題等五個方面,在全院自下而上、點面結合進行案件質量大評議,力求實現案件質量公正與高效的“雙贏”目標。

一是點評案件,重議質量。要求各審判業務部門對2006年度發改案件、再審案件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進行質量講評,同時突出對發改案件的重點講評。在此基礎上,召開全院干警大會,由院領導對2006年度案件質量進行一次系統講評。

二是查擺問題,分析原因。要求各審判業務部門組織每位審判人員,對全院案件質量講評認真學習,展開深入討論,互查互評案件質量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是聽取意見,對照檢查。要求走出法院,到市委政法委、人大內司委、公安、檢察等機關聽取對法院審判案件質量的意見和建議;同時,邀請相關部門人員和律師、法律工作者走進法院“揭短”、“糾錯”。由審管辦牽頭認真進行梳理,并反饋到相關部門對照檢查。

四是制定措施,認真整改。要求各業務部門在講評、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本院及上級法院的具體要求,制訂2007年度提高審判質量的具體措施。審管辦在各部門制定措施的基礎上,結合本院實際,研究制定2007年度提高全院審判質量的指導性意見,提交審委會討論。

五是回頭檢查、全面總結。由審管辦牽頭,會同紀檢監察、政治處等相關部門對評議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落實或評議活動效果不明顯的部門限期補課,并予以通報,同時納入崗位目標業績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