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日前,南通市海門法院針對全國“兩會”召開,當前涉訴信訪形勢十分嚴峻的態勢,專門召開黨組會、全院干警會議,采取四項措施扎實抓好當前涉訴信訪工作。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該院黨組認真研究落實省、市有關會議精神,明確要將涉訴信訪工作作為當前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進行摸排,切實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專門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分管院領導為副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組成成員的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兩會”期間涉訴信訪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落實。

二是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該院專門制定下發了《二○○七年全國“兩會” 期間涉訴信訪工作預案》,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責任人。要求各部門及負責人認真排查可能出現信訪的人員和案件,并擬定出具體處理、控制預案,逐一落實。對已發現的苗頭性事件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置。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凡因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將在崗位責任制考核中一票否決。

三是建立信訪值班制度。該院下發了“兩會” 期間值班表,由院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輪流值班,確保隨時掌控本市涉訴信訪人員的動態情況。要求各庭、室、局、隊的負責人,在“兩會” 期間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對期間遇有緊急或重大事件時,要及時向市中院和市委涉法涉訴問題領導小組報告,切實防止和避免任何影響“兩會”期間社會穩定的涉訴上訪事件發生。

四是做好初信初訪工作。對初信初訪案件實行原審負責制,即原承辦部門為初信初訪的責任單位,部門負責人即為該初信初訪的直接責任人。由原承辦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審判長在三十日內對信訪人進行充分的法律釋明,同時做好停訴息訪工作。對正在審理、執行過程中的涉案信訪,直接轉交案件承辦部門處理答復。遇有突發信訪事件的,涉及原承辦部門的,該部門負責人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場,并負責做好息訴、勸返和穩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