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年初開始,豐縣法院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以建立健全質效監控、評估體系為突破口,以嚴格制度,狠抓質效管理為著力點,不斷促進審判質效提升。

一是建立監控機制,實現質效跟蹤管理。該院進一步修改完善了《審判質量與效率管理若干規定》、《庭審考核、優秀裁判文書評比操作辦法》等規定;嚴格審判流程管理,從立案、庭審、裁判、執行到文書歸檔,實行全程跟蹤監控;凡是案件質量存在瑕疵的,一律責令發生單位和個人分析原因、限期整改,以促進審判質效提高。

二是建立評查機制,實現質效信息反饋。以審管辦、立案庭為主體,成立案件質效督查組。圍繞指標數據評估體系建立了信息輸入檢查制度、指標數據分析例會制度和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制度;圍繞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建立了定期抽查、重點評查和專項評查與通報制度;評查結果講評制度,圍繞審判能力與業績考評,建立了法官審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撰寫裁判文書、庭審聽證、調研制度,從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綜合性一體化審判管理運行質效信息反饋機制。

三是建立考評機制,提升質效內在動力。認真執行《案件質量評查細則》和《關于改判、發回重審案件分析制度》制度,形成了案件質量監督體系;嚴格落實《案件質量責任追究辦法》,建了過錯責任追究體系;制定了《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在全院范圍內定崗位、定職責、定目標,實行“百分制考核”,并采取相關的獎懲措施。形成了綜合業績考核體系。通過上述考評制度的落實,引導法官重視辦案質效實現審判質效優質化。

四是建立績效機制,實現總體目標推進。將法官績效考評內容分為隊伍建設、綜合、業務、法庭建設四個方面,細化為52個小項的各項工作層層分解到相關責任部門,建立了包括結案率、調解率、執結率、執行到位率、二審發改率、上訴率、信訪率、平均審限、案卷評查得分等20多項考核目標體系,以績效為依據,將結果與過程相結合,由績效考評領導小組當月確認考核結果,年度匯總綜合評定,把考核結果作為提拔任用,報功評先,兌現獎懲的重要依據,實現法院各項工作的總體目標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