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近日,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妥善審結了一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徹底地化解了矛盾,做到了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維護了社會和諧。

正月初九下午剛剛上班,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太太攜帶著干糧來到我院六樓刑事審判庭,哭鬧著要求法官釋放其兒子,不然就一直坐在法院。

該老太太系被告人丁某母親,被告人丁某因無證醉酒駕駛摩托車,不慎墜入施工單位挖鑿的深溝中,致使同車好朋友鄧某死亡,經公安部門認定,丁某負事故主要責任,施工單位負次要責任,鄧某不負責任。

丁某已年過四十,上有八十歲的母親,下有十幾歲的女兒,妻子為別人做幫工,家境比較貧寒,而丁某的被捕使這個家庭忽然之間失去了主心骨。面臨著高達二十萬的賠款,丁某家人幾乎絕望。

法官在了解情況之后,努力做老人思想工作,勸說老人注意自己的身體。在老人趨于平靜后,法官陪同老人一起回家,探訪丁家的情況,并做丁某一家人的思想工作。法官從情、理、法出發,向丁某家人講解相關的法律規定,講述鄧某死亡給鄧某一家帶來的巨大傷痛。在六個小時的思想工作之后,丁某家人愿意分期賠償一定數額,并請求法官原諒他們去法院哭鬧的錯誤行為。

第二天,法官即到了鄧某家里,將丁某及其家人的痛悔態度轉告給鄧某家人,取得鄧某家人的諒解,鄧某家人也非常大度地降低了賠償數額。

經過一個星期,五次上門分別調解,三次在法庭主持雙方調解。2007年的36,鄧某家人從大局出發,對賠償部分又作出了讓步,丁某一家也提高了賠償數額,雙方終于自愿達成調解協議。丁某也因認罪態度良好,并且能積極賠償,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此前,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施工單位也給予了相應的經濟賠償。

至此,一起因交通肇事而引起的矛盾易激化案件在一片和諧之聲中得到了妥善處理。

縱觀本案始末及其審理的過程,給人民群眾和我們法院法官辦案留下了許多經驗和教訓。一是酒后駕車、無證駕車,危害家庭、危害社會;二是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關系重大、切勿草率;三是探民情、聽民心、從民愿,公正、公開審判,合情、合理調解,方是和諧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