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加大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是落實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措施。為確保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落到實處,徐州市賈汪法院自3月份以來,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加大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申請社會撫養費執行案件的執行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支持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貫徹,僅用十余天的時間,執結4件,執行社會撫養費62800元,拘留8人。已有8戶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主動向計生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具體做法是:

一是加強組織配合,形成執行優勢。針對征收社會撫養費案件執行難度大的特點,賈汪法院將計生部門申請執行的征收社會撫養費案件作為執行專題,組成由行政庭和法警大隊人員組成的執行小組,集中車輛、人力,形成執行合力,集中攻克執行難題。

二是外圍摸清情況,果斷采取措施。對被執行人,采取向計生部門或到被執行人家里及其鄰居進行調查等方式,掌握被執行人家庭財產情況,對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對掌握確切財產線索的,反復做思想工作,督促履行義務。

三是平時集中結合,突出執行效果。在執行案件中,有一部分當事人為了躲避繳納社會撫養費而外出務工,給執行帶來了困難。執行人員借這些外出打工人員節假日回家探親之機,進行執行。被執行人任強,外出山西打工,春節期間,回家探親。執行人員接到消息后,立即找到任某,對其說服教育后,任強仍拒不繳納,法院對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四是互通信息,形成內外合力。與計生部門形成執行信息網絡,以法院為主導,計生部門密切配合。由于計生部門工作網絡已具成熟化,被執行人所在村鎮計生辦都有工作人員值班,他們可隨時了解到被執行人情況,執行人員借助計生部門信息工作網絡,及時有效的掌握被執行人現狀,大大提高執行工作效率。

五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法制氛圍。在開展執行工作中,法院利用鄉鎮警示宣傳標語、電臺報道、現場說服教育等方式,對被執行人及其他群眾進行法制教育,讓被執行人明白應當履行的義務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讓群眾明白繳納撫養費的意義、目的以及所交撫養費的來龍去脈,消除群眾的誤解和抵觸情緒。同時,對有能力履行的被執行人說服教育后,仍拒不履行的,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等強制措施,以震懾警示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