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適應不斷變化的審判形式,提高自身業務水平,新沂市人民法院瓦窯人民法庭制訂有關業務學習要求,強化學習風氣,在全庭干警中掀起學習熱潮。

在王茂峰庭長的領導下,全庭人員在新年伊始即開會討論通過了關于業務學習的有關規定,規定每位干警,包括聘用人員都要學習常用的法律法規和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并制訂了詳細的學習計劃。每周學習一部法規,每次由一名干警作為領學人員,周一下午的周前會后是固定學習時間。同時可靈活安排干警利用晚上時間集中學習。要求每位參學人員充分準備,認真、扎實地學習,做好學習筆記,將自己學習的心得體會與其他干警交流、探討,切實掌握法律法規的理論內容,并能在實際工作中運用。業務學習時間,任何人不得遲到或請假。

對于新的法律法規,庭里組織審判經驗較為豐富的審判人員帶領學習。在學習中,采取集體學習和個人學習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學習、討論案例,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典型案件貫穿到學習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