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長法院被選為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單位以來,為最大限度發揮陪審員參審職能作用,該院以健全陪審員參審機制為重點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規范選任程序,擴大隊伍規模。采用單位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選優配強陪審員隊伍。同時完善退出機制,提請區人大對多次未正常參加陪審的人民陪審員免除職務。經過增補選任,目前該院共有人民陪審員81名。

  落實隨機抽取,提升參審比例。建立參審信息庫,將每位人民陪審員的專業特長、參審權重及時間調配等信息搜集入庫,采用搖號方式隨機產生具體案件的陪審員。自全面實施隨機抽取以來,該院陪審員參審率達100%。

  完善參審機制,探索新型陪審模式。根據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陪審員只參與審理案件事實認定問題,不參與審理法律適用問題的改革精神,南長法院積極探索實踐,制定相關工作細則。選取民間借貸、婚姻家庭等四大類案件為改革試點范圍,要求陪審員僅對案件事實認定進行調查和發表意見,化解陪審員因案件專業性太強而導致不會、不敢、不愿發表意見的情況。

  建立考評體系,推進規范化建設。制定“陪審流程表”,詳細記錄陪審員庭前閱卷、庭審表現等流程信息,督促陪審員履行義務。建立個人陪審檔案,將陪審員年度工作總表、陪審流程表、結案文書及評價記錄等材料匯總歸檔,作為陪審員年度考核評優依據。落實獎勵制度,結合全年陪審數量、能力及綜合表現,評選年度優秀陪審員,進一步提高陪審員工作榮譽感和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