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江陰市暨陽司法救助協會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在江陰法院召開。會議通過了該協會的《章程》、《管理辦法》和《選舉辦法》,當場選舉出協會理事會及正副會長、正副秘書長,并聘請原江陰市政協老領導擔任協會名譽會長。

  近三年來,江陰法院對刑事被害人、執行案件中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司法救助共計176人次,發放司法救助金143.65萬元,這部分司法救助資金主要依靠政府財力支持,資金量有限、來源單一,救助效率相對不足。

  江陰市暨陽司法救助協會引入民間資本“助力”司法救助,開啟了社會救助與司法救助銜接的新模式,通過接受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捐贈,彌補以往資金不足的缺點,不斷健全完善司法救助體系。該協會將救助對象重點放在窮盡執行手段,但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導致案件不能執行而依法終結的人身損害賠償、“三養”(指贍養、撫養、扶養)、追索勞動報酬等案件的申請執行人上。截至目前,已有江蘇新暨陽集團等近60家民營企業入會,籌集的司法救助基金金額也不斷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