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埠子法庭法官幫俺們討回拖欠兩年的血汗錢,如今俺這幾家人不必為今年春耕籽種、化肥錢犯愁了!”4月9日,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埠子法庭的法官們采取先予執行措施,依法將包工頭曹某個人賬戶中的 6萬余元予以扣留、劃撥,并當天發放到李某等5名農民工工手中,高興得他們連聲稱謝。

  兩年前,包工頭曹某在承建一小區居民樓時,雇用李某等5位當地農民工工為其挖基槽、拖運砂石、澆灌等活計。完工后,曹某只給李某等5位農民工工寫下欠條便不見了蹤影,共拖欠工資6萬多元。

  今年春節后不久,眼看又到春耕備播時節了,種子、化肥無錢購買,急得不知所措的 5名農民工拿著10多張皺痕斑斑的欠條想到了打官司。埠子法庭院受理后,在電話與曹某無法聯系的情況下,迅速派人查詢曹某的財產線索,并將查找到的曹某銀行賬戶6萬多元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先予執行解決了農民工們的燃眉之急。

  這僅是宿城法院為農村春耕備播生產提供司法服務的一個縮影。為提高廣大農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預防和減少“坑農、害農”案件的發生,宿城法院立足審判工作,多措并舉在轄區內集中開展“法律服務春耕”活動,對涉農糾紛實行“快立、快審、快執”,為春耕生產提供了及時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務,確保了春耕期間生產秩序穩定。

  該院針對農民以往在春耕期間買到假種子、假農藥、假化肥等情況,主動運用典型案例以案析法,及時開展法制宣傳咨詢活動,幫助農民提高運用法律武器辨別真偽、維護權益的能力。對一些涉農糾紛實行上門立案,及時審查立案材料,靈活安排開庭時間,通過就地調解、就地審判,加大財產保全措施力度,力促調解、和解結案,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訴訟和執行,確保辦案不誤農時。同時,對經濟確有困難的農民,符合法定條件的,該院還積極緩減免其訴訟費用,對生活確有困難而被執行人又缺乏執行能力的申請人及時給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