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取消對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考核排名,并要求各高級人民法院取消本地區不合理的考核指標。此前,江蘇全省法院已不再對結案率等指標進行考核。考核指標取消后,如何尊重司法工作規律,做好審判管理?就此,記者近日采訪了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

  關注節點,促進結案良性循環

  “民一庭結案情況:1月93件,2月146件,3月115件;未結案件還有330件……”在該院審管辦主任陸志平的辦公室,記者看到他正在統計今年各部門第一季度的收結案情況。結果顯示,第一季度結案為2126件,表明民一庭較好地完成了預定結案目標。

  陸志平告訴記者:“我們將超5個月以上的案件,區分為5至6個月、6至9個月、9至11個月、11至12個月幾個節點。每到月度和季度末,我都要對照節點統計各業務庭的收結案情況,并對審判運行態勢分析通報,督促加快結案進度。”

  以往審判管理主要圍繞審判質效指標考評進行,結收案比等指標達30多項。為追求指標,往往年底不立案或少立案。指標取消后,太倉法院轉變審判管理思路,實行審判流程節點管理,促進結案良性循環。

  太倉法院院長趙新華分析說,理想的案件數量分布應該是按審理期限排列呈“基座三角形”。基座是正常審限內的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案件,占全部收案量的絕大多數;上面的“小三角形”是超過6個月審限的案件量,占到全部收案量的很小比例。關注“節點”就是為了保持良好的“基座三角形”態勢,每月結案目標也是據此而確定的。

  具體而言,太倉法院各部門的結案數量,參照各部門上月完成情況,并考慮到未結案和新收案件數量等因素確定后,各部門再考慮法官的審判能力等因素確定法官辦案數量,保證及時消化新收案件,避免出現上半年松、下半年緊,以及案件“基座”體量暴增的情況。

  趙新華告訴記者:“合理確定結案目標、根據辦案'節點'督促,有利于加快辦案節奏。”

  王坤是民一庭一名助理審判員,辦案剛滿兩年。目前,電腦管理系統內他有未結案件42件,4月份的結案目標是不低于15件。

  他說:“15件的結案任務,看似不多,但由于民一庭的案件普遍不太好辦,而手頭接近6個月審限的案件又比較多,必須優先審結。如果臨界'節點',審管辦會督促提醒,促使自己加快辦案進程。我有信心完成預定目標。”

  嚴控審限,合力化解長期未結案

  由于各種原因,法院形成了一些長期未結案件。有的案件屬于疑難復雜案件,有的案件需要鑒定、評估,也有承辦法官自身原因。在以往的考核體系中,“四項案件”(中止、中斷、暫停、延長)未結案率、12個月以上未結案率等是重要考核指標。現在這些指標取消后,如何及時清理長期未結案件,是人民法院面臨的普遍問題。

  目前,太倉法院的長期未結案件數量處于低位。太倉法院最近一期《長期未結案件通報》顯示,截至今年3月20日,全院6個月以上未結案件為165件,其中6至9個月未結案件144件,12個月以上未結案件1件。

  太倉法院治理長期未結案件的辦法是嚴控審限,如嚴格延長審限管理、疑難案件巡回討論、院庭長辦案等。

  太倉法院規定,對需要申請延長審限的案件,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即承辦法官應當在庭內法官會議討論的基礎上形成書面審理報告,并于期限屆滿前十五日分別經庭長、分管副院長同意后,提交院長審批。

  采訪中,記者遇到一位法官正在向趙新華申請延長審限。他匯報說:“這起案件已經接近6個月,由于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同時涉案機動車系電動三輪車,缺乏行業標準,導致多家鑒定機構無法鑒定,因此審限內無法審結……”趙新華綜合各方面因素的考慮,同意延長2個月的審限。

  為緩解法官辦理超審限案件壓力,太倉法院專門成立了由院庭領導和資深法官組成的案件巡回討論小組,不定期巡回到業務庭,幫助法官找出“癥結”,提出審理建議和思路。

  同時,太倉法院還出臺了《關于院庭長辦案的實施細則(試行)》,規定院庭長主要負責辦理疑難復雜和矛盾易激化案件,或者超過6個月以上的案件,其中院長負責審理超11個月的疑難案件;分管副院長審理超9個月的疑難案件;庭長負責審理超6個月的疑難案件。

  據統計,自去年以來,太倉法院院庭長共辦理疑難復雜案件878起,解決了一批時間長、難度大的案件。

  公開評查,強化案件質量意識

  以前,上級法院考核案件質量更多體現在判決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等指標上。這些指標取消后,太倉法院又是怎樣開展審判質量管理的?

  “審判質量如何,關鍵看庭審。庭前準備是否充分,又直接影響到庭審質量。”趙新華坦言。

  為解決部分法官庭前準備不足的問題,太倉法院制定了《民商事案件庭前準備程序實施細則(試行)》,對民商事案件的庭前閱卷、訴訟保全、證據調查、證據交換、鑒定、庭前合議等內容作了詳細規定。法官們反映,經過兩年多的實踐,法官的庭前準備意識顯著提高,以前部分法官存在的審理思路不清、多次庭審等問題明顯減少。

  在初步解決庭前準備不足的問題后,太倉法院實行了“庭審同步錄像”,并將記錄不規范庭審行為的錄像進行剪輯,制作成專題片,在中層干部會議、全院干警大會上播放,公開讓大家評判。

  “一次,片子播放了我開庭審理過的一起刑事案件,我當時對被告人解釋'回避權'時,未能使用法言法語,解釋比較隨意??催^片子,在以后的庭審中就注意了。”法官王云超說。

  采訪中,一些青年法官時常提到案件質量評查委員會。評查委員會對發回改判案件評查時,要求承辦法官列席會議,既讓承辦人對發回改判案件做自我申辯,又讓評委評析不足,直接觸動法官的質量意識。

  一位法官在審理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時,將原告消化道出血所涉及的醫療費認定為事故損失,而蘇州中院則持否定態度,遂被改判。

  案件評查中,評委們紛紛提出意見,有評委提出:“庭審中,如果讓原告將所有證據全部舉出,然后由對方質證,容易造成遺漏,應該按要件事實分類舉證。”有委員認為:“這是新手才容易出現的問題,說明承辦人辦案經驗不足。”

  “雖然當時感覺壓力比較大,但對于以后辦案有很大幫助。”這位法官說。

  趙新華則表示:“這種方式,對案件評級定責更加科學合理,有助于查明案件發還改判的原因,防止以后再出現類似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