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為切實加強對涉訴信訪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充分發揮法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更好地做好息訟停訪工作,廣陵法院制定出臺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例會制度。

廣陵法院從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著手,規范涉訴信訪工作的操作流程,成立由院長任組長,分管副院長任副組長,其他院領導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涉訴信訪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確保制度能貫徹到底,責任要明確到人。例會制度明確規定,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例會每季度定期召開一次,并實行定期召開和臨時會議相結合原則,對有關涉訴信訪工作的重大事項和緊急事件,可以召開臨時會議。例會的主要職能是:學習、傳達貫徹上級關于涉訴信訪工作的重要會議精神和相關文件、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有關涉訴信訪工作的方案、措施、制度;研究、決定有關涉訴信訪工作的重大事項和緊急事件的性質及工作對策;聽取信訪辦關于涉訴信訪工作的態勢分析和涉訴信訪工作重點的匯報,研究安排涉訴信訪的主要工作;研究、剖析典型信訪案例,排查各部門近期內的不穩定因素,明確相關包案人員和責任人;總結講評工作,推廣先進經驗做法;以及其他應當由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的事項。該制度的施行將會有效降低信訪投訴率,化解訴訟矛盾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