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不斷加大案件質量管理力度,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案件質量明顯提高。該院的具體做法是:

一用制度機制壓。該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德彬在年初召開的部門負責人會議上,嚴肅要求在審判崗位上的部門負責人,要對本部門審判人員辦理的案件負總責,堅決避免只顧追求數量不求質量的做法。隨后,該院制定出臺了《審判人員辦案質量考評辦法》,為確保案件質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用卷宗評查考。為及時跟蹤案件質量的好壞,該院審管辦通過提高評查卷宗的數量和頻率,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他們把以往的每季評查一次,改為現在的每月評查一次;把評查卷宗的數量也提高到20%~25%,使卷宗評查也步入了規范化的軌道。

三用通報措施管。該院的每月十項通報中,把審理案件質量作為專門一項進行通報,對出現案件質量問題的,既要通報到具體的辦案人,又要通報出現問題的事實原因,并責成具體辦案人要向審管辦、政治部門寫出情況說明,并拿出切實可行的改正措施,確保真正觸及思想,引起足夠重視。

四用崗位目標評。該院制定的《崗位目標考評辦法》,是對全院干警的綜合性考評,在以往的考評中,對案件質量的考評涉及分值不大。為此,該院及時調整修正了《崗位目標考評辦法》,加大了對案件質量的考評比重,使《崗位目標考評辦法》成為監督案件質量的又一手段。

到目前,該院較去年同期相比,案件發回、改判率分別下降了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