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從源頭上把關,變以往被動為主動,的對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延伸服務,落實四項措施,促進了行政關系的和諧、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關系的和諧。2006年至今,該院共受理行政案件才25件,同期比下降了34% 。

一是多種方式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掌舵。該院行政庭通過定期舉行座談會、開放法律咨詢“窗口”、法律講座、幫助培訓行政執法人員等方式做好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掌舵者。做到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能夠依法定職權、法定程序,正確行駛職權,防止濫用權力。使行政機關和人民群眾都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促進行政審判健康的發展。2006年,該院行政庭庭長李向飛親自為行政執法機關上課達十余次。今年323日,李向飛庭長再次受邀為物價局的同志做法律講座。在這個平臺上,通過面對面的交流,從行政審判的角度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詢,受到了物價局全體同志的一致好評。

二是規范協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對以判決方式結案的案件,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釋明、疏導,促使服判息訴。對一些當事人提出的問題根據需要采取答疑的方式進行釋明,不斷降低案件的上訴率,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對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及時溝通,加強對行政審判中發現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的專題調研,建立與縣法制辦等有關執法部門聯辦行政法律與實務研討會制度及情況通報制度。同時通過宣傳《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宣傳行政審判的重要性和作用,宣傳行政審判和依法行政的關系,提高對行政審判的認識,不斷提高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意識。

三是以弘揚法治為目標,努力改善司法環境。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通過主動匯報工作、邀請旁聽庭審等多種形式,積極爭取支持、關心和理解。對行政審判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及涉及社會穩定、各方面關注的重大行政案件,堅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協調和支持下妥善處理。在黨委和人大的支持協助下,排除干擾和阻力,克服違心判決,保證案件得到公正裁判。同時注意加強同政府、行政有關部門溝通聯系,對于案件處理上的分歧,作具體分析,以事實和法律為依據,既堅持原則,又講究審判方法促進行政機關支持法院行政審判。同時進一步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和溝通,注重典型案件和重點工作的宣傳,擴大行政審判的社會影響,增強社會公信力。

四是充分運用司法建議等手段,促進依法行政。對審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司法建議,并加強對所發送司法建議的跟蹤調研。該院行政庭2007年第一季度,就給縣政府、縣質檢局、物價局、房改局等單位發了6份司法建議。如20073月份剛發出的一份司法建議中積極倡導并切實推進行政首長或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及時通報情況。并詳細闡明了行政首長不僅承擔著對案件的領導責任,面臨著基層群眾的當庭考問,而且作為和原告平等的訴訟主體,共同接受法律的裁判,這就使得他們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夠汲取教訓,進一步強化領導責任,規范行政行為,減少工作中的失誤,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時指出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可以矯正許多人對“法”與“官”、“官”與“民”的錯位認識,密切黨群關系、政群關系,行政首長頻頻坐上被告席,換來的不是政府行政權威的降低,而是對法律的尊重和政府威信的大幅度提高。六份司法建議受到縣委、縣政府及相關單位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