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為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規范司法行為,提高審判服務質量和效率,如東法院于近日提出要打造作風建設“四型”法院。

一是充分發揮審判和執行職能,建設“服務型”法院。堅持圍繞中心工作做好審判服務的指導思想,找準審判和執行工作如何服務、保障大局的結合點和著力點。

二是切實鞏固專項整改活動成果,建設“規范型”法院。規范司法禮儀、程序運行。規范院領導班子的議事規則,提高決策效率。加強司法行為的監督,全力堵塞漏洞,提高司法形象,維護司法權威。

三是加強法官隊伍建設,建設“學習型”法院。認真部署開展全員讀書工程,重視法院人才工程建設和法院文化建設,從調動學習積極性、創造學習條件和確保學習效果三個方面入手,通過開展庭審觀摩講評活動、文書競賽展評活動、學術研討活動等各種形式,大興學習、研究之風。

四是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建設“創新型”法院。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依法創新,逐步推行庭前程序改革,強化庭前程序職能,建立和完善以法院為主導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全面落實審判公開制度,建立科學的司法管理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