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為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保障法院審判執行安全、維護司法權威和社會和諧穩定,如東法院出臺《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以院長為總指揮的領導小組,組成50人應急大隊,分為5個分隊,并設規勸說服組和行動保障組,啟動三級預案處置級別。該預案堅持“反應迅速、處置果斷、依法規范、妥善解決”的原則,按類別出臺預案及時處置刑事被告人在押解、庭審中脫逃,阻礙執行、毆打、圍攻、拘禁執行人員,涉訴群體性上訪,審判時圍攻、毆打審判人員、公訴人、代理人或在法院、法庭內尋釁滋事,審判或執行時聚眾斗毆等突發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減少、避免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確保審判執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