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充分認識調解在處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及時平息糾紛中的作用,堅持把公正司法,化解糾紛,促進和諧作為辦案的追求目標。近日調處了一起附帶民事訴訟傷害案,使鄰居間多年的積怨得到化解,鄰里贏得和諧,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王某與劉某系風城鎮東關村村民,相鄰而居已近10余年。多年來,雙方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多次發生口角,并形成積怨,后發展到互不相讓。20061214日下午,雙方的家屬在村附近相遇后即發生互罵,回到家后雙方氣憤未平,家庭又發生相互辱罵并撕打,被告人王某用匕首將被害人劉某刺成輕傷。為此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

庭審中,法官認真進行釋法說理,分析了此案發生的原因,使雙方明白了鄰里積怨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讓雙方明白了遵紀守法的重要性;并從雙方家庭的長遠考慮,使雙方明白了消除積怨,和睦相處的必要性。由于思想教育工作扎實,被告人王某當庭悔罪并誠懇道歉,被害人劉某當庭要求不要給被告人判刑,雙方當庭達成了賠償協議并兌清了賠償款,使鄰居間多年的積怨得到化解,鄰里贏得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