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始終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理念,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強化措施,積極為老年人解困,切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堅持老年人訴訟指導制度。該院要求立案庭工作人員強化服務意識,對老年人做到文明接待,熱情指導。還在立案大廳配備供老人使用的老花鏡、轉椅等便利設施以及《訴訟須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訴訟風險提示書》等免費資料,并對不能書寫訴狀的老年人認真作好起訴記錄,積極為老年人營造一個順暢、高效的訴訟環境。對行動困難、居住偏遠、交通不便的老年人,積極實行電話立案、上門立案,入戶開庭審理案件,切實方便老年人訴訟。

二是對困難老年人積極實施司法救助。該院在堅持當事人訴訟地位平等的同時,特別注重對困難老年人訴訟權利的保護。對追索贍養費等經濟上確有困難的老年人,以及殘疾老人、孤寡老人等,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并不斷探索完善司法救助標準和救助范圍,通過拓寬救濟渠道、簡化審批程序、指定專人負責辦理等有效措施,確保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2006年以來,該院共辦理涉及老年人權益的案件67件,共為困難的老年人減、免、緩訴訟費或執行費3.12萬元。

三是強化訴訟調解工作,實現案結事了,切實為老人解除后顧之憂。該院在處理涉及老年人案件中,將調解貫穿于案件審理全過程,堅持能調不判、多調少判,注重耐心細致地做當事人思想工作,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實現。

四是加強老年人法制宣傳,努力營造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會氛圍。該院每年都定期組織法官走進社區、農村,廣泛、深入地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和《繼承法》等與老年人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并通過采取舉辦法制講座、免費發放法制宣傳資料、無償提供法律咨詢等措施,教育老年群眾學會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生活中的矛盾糾紛,切實提高老年人的法制意識和維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