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刑庭共有三名法官,在人少案多的情況下,不斷更新司法理念,重新認識公正與效率的辯證關系,最大限度地爭取使每起案件在法定最短期限內審結。為準確、及時、有效地懲罰犯罪,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做到審判及時,結果公正,使嚴打整治斗爭在審判階段真正打出聲威,打出實效,睢寧法院刑庭對公訴案件實行“四個當天”。

該院堅持當天審查立案、當天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當天確定開庭時間、當天指定案件承辦人。實行“四個當天”后,該院刑庭辦案期限明顯縮短,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期限平均為17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平均期限為9天。

在加快辦案速度的同時,該院嚴格執行程序法和實體法,堅決杜絕急功近利的做法,沒有因為強調案件質量而省略必要的程序和質量保障環節,所審結案件法定期限內審結率、適用法律準確率、符合法定程序率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