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新沂市法院始終堅持把涉法信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深入分析涉法信訪案件的根源,采取抓案件、抓作風、抓管理,切實提高涉法信訪工作水平。幾年來,涉法信訪案件數量逐年下降,信訪率始終控制在1%以內,當事人息訴服判率逐年遞增,人民滿意率不斷上升。

一、抓案質量,從源頭上防范涉法信訪案件發生。該院針對涉法信訪大多因案件而引發的實際,堅持立足審判,狠抓案件質量和效率,由院審管辦統一負責案件質量評查,嚴格核查已結案件,由審管辦評比分類,按季公布核查情況;嚴格核查上訴發改和再審改判案件,做到一案一查、一案一析,并將結果上報審委會,由審委會對案件定性,對于錯案嚴格落實追究制度;嚴格核查當事人反映強烈的案件,找準問題根源。對于法官庭審能力由審管辦會同政治處、紀檢監察部門不定期進行考評,并確保每位審判人員每年考評一次。積極推行“判后釋法”、增加裁判文書法律知識附頁。有效減少了涉法信訪案件的發生。

二、抓作風建設,盡力減少人為因素引發信訪案件。審判作風、工作作風和廉政作風的好壞是產生涉法信訪案件的重要原因。我院從抓隊伍、整作風入手,不斷加強作風建設。為找準找全自身存在的問題,該院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律師發放了350份征求意見函,召開社會各界人士參加的座談會,針對問題進行整改。提出了守時、熱情、主動、文明的工作要求。實行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公示告知、接待告知和立案告知相結合。推行了延期審理和中止、終結執行提前告知和聽證制度。結合實際開展巡回辦案、駐點辦案、上門辦案,同時,加強對干警八小時之外管理,提高了人民群眾對法院的信任和司法權威。

三、抓內部管理,努力實現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該院注重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建立起涉法信訪案件長效管理機制,制定了《新沂法院信訪工作規程》,明確了信訪工作基本原則,辦理程序、責任要求等制度。出臺了集中涉法上訪案件處理方案,確定了集中處理案件范圍和時間,提出了四項處理目標和五項案件處理要求,實現了對涉法案件的規范管理。建立信訪工作責任制,實行案件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長、院長四級負責制,各司其責,各負其責,在處理信訪工作中做到五個不放過,即:苗頭查不清不放過、根源找不準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上訪不停止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確保不發生越級上訪和集訪事件。我院針對老上訪戶,專門成立維穩小組,由院長帶隊,逐人見面,逐家走訪,耐心梳導,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系,建立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的聯動機制,共同做好上訪老戶的思想和息訴服判工作。同時,對生活上確有困難的上訪戶,積極與當地黨委政府協調,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實際困難,最大限度地做好息訴服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