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蘇高院制定出臺《建立人大代表聯絡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在此基礎上,江蘇法院首創建立省、市、縣按照級別和地區,分別與所在轄區內的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開展定向聯絡、分級負責的制度。定向聯絡工作機制的形成,對于構建代表、委員聯絡工作橋梁成效明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推廣,形成了一項聯絡工作長效機制。

 各地法院也因地制宜探索建立聯絡工作長效機制,實質化接受人大、政協監督。2017年3月,常熟法院在市人大常委會支持下,在該院8個人民法庭先后建立“人大代表聯絡站”,以全覆蓋形式主動加強與轄區各級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并聘請全國人大代表為聯絡站特約監督員。為保證聯絡工作實質化運轉,常熟法院分別確定了定向走訪、工作通報等十項聯絡工作內容和結對聯絡、聘請執法監督員等十項工作機制,以及專人對接、協助案件調解等十項具體聯絡工作。

構建和諧的經營發展環境,促進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2017年10月,鎮江中院選擇在安徽商會成立了全市首家商事類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現已成功調解糾紛4件,累計涉案金額2000萬元,回訪滿意率達到100%。如今,法院推動的商會參與調解機制已成為鎮江法院聯絡工作的一項特色機制。

 中心明確,特色鮮明,機制成熟,扎實的工作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數據顯示,五年來,全省各級法院邀請代表、委員旁聽評議庭審50356余人次,走訪代表、委員征求意見39624余人次。

近年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通過率均超過90%。